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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法院专题学习“民诉法解释”

2015-03-09 14:50:01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日前,上海黄浦法院积极响应最高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适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通知要求,召开审委会专题学习“民诉法解释”,进一步加深对“民诉法解释”制定背景、过程、遵循原则及主要内容的了解,并对“民诉法解释”的突破性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执行异议之诉作了具体解读。樊长春代院长指出,“民诉法解释”对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是最高法院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适用最为广泛的司法解释,是最高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

  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切实强化程序、诉权、证据、效率、诚信和监督六个方面意识。樊长春同时就加强对“民诉法解释”的学习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全面认真理解。全院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执行“民诉法解释”,现有的做法与之不一致的,要及时纠正。二是要及时组织,安排时间学习。既可以通过授课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其它灵活的形式,根据各个部门的特点,将与本部门工作切实相关的内容梳理出来,进行重点学习。三是要结合审判实际强化运用。“民诉法解释”颁布后立即实施,各部门在办案中要改变以往长期形成的既定思维模式,将其中与原先做法不一致的地方梳理出来,提醒办案法官避免出错。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审管办、审监庭等职能部门要对2月4日“民诉法解释”实施后的庭审和法律文书做好检查和反馈工作,帮助业务部门更好地执行。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