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在审判一线一干就是23年……
她刚毅、善良、谦和,目光中透着一股浩然正气……
她用责任担当抒写着公平正义,练就了在司法实践中的完美人生……
她就是现任衡水市阜城县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的刘存玲。
今年50岁的刘存玲,自1987年调入阜城法院后,从信访接待员到书记员,从助审员到审判员,从民事审判庭长到刑事审判庭长,从一个岗位换到另一个岗位,她始终默默奉献,无怨无悔。
一
刚到阜城法院时,她负责信访接待工作。由于当时法院还没有立案庭,作为服务窗口,来信来访,群众的诉求都是通过信访接待室根据情况分发到各个业务庭室。
“当时,群众来信来访业务不太多,从一件件的群众诉求中发现自己对业务还没有钻研透,深知没有深厚的业务知识,很难胜任以后的工作,就利用业余时间抓紧学习业务知识。”说起那段经历,刘存玲感觉到受益匪浅。
她通过加班加点自学考取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其间,她还带着正值哺乳期的儿子和保姆一起去参加每年为期两个月的培训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学业,为做好审判业务奠定了坚实的知识基础。
实践才智的积淀丰富了法学理论功底,磨砺出了刘存玲洞察秋毫的睿智慧眼,更练就了一身定纷止争的过硬本领。1991年9月,刘存玲从信访接待工作岗位调整到民事审判庭。
在她从事的23年审判工作中,融入了正直而善良的真心。接待每个当事人,她都是那样不知疲倦、不厌其烦,因为她深知:虽然不是每个诉求都可如愿以偿,但耐心倾听和真心的付出却暖人胸膛。
在法庭上,无论是被告人还是被害人的陈述,她从不简单打断,而是专注倾听,耐心引导,详细解释,以对当事人的尊重换取他们对法官的信任。这种信任源于她对待法律、对待当事人时刻都充满着的那份至真、至善。
她经常对大家说,许多当事人一生可能只进一次法院,如果让他们受到不公正待遇或让他们得到一个不明不白的判决,他们的心理就会留下深深的伤痕,我们要让自己手中的法槌每一次都敲得问心无愧。为了这样一个“问心无愧”,她努力追求着公平正义。
2011年,刘存玲审理了二原告张某父子与三被告房屋买卖纠纷一案。该案历时已久,诉争厂房的原始凭证不规范,整体厂房在诉讼前已改建。此前,原告申诉到省高院,高院以事实不清指令再审。刘存玲受理后,发现双方积怨很深,原告且扬言要求法院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她调阅了所有的十几本相关卷宗,三次去现场勘查,两次去相关单位调取原始证据,多次下乡找寻走访原始证人,梳理了所有的证据头绪,准确地勾画出原厂房草图,开庭两次用了两整天,彻底查清了案件事实,依法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原告上诉后中院维持了原判,这样把原被告多年的纷争予以彻底解决,伸张了正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二
在法院的刑事庭里有这样一面锦旗,落款为被告人和被害人。两个原本在刑事案件中互相对立的当事人,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共同向刘存玲送来了“法内容情 执法公正”的锦旗。她对案件处理追求和谐、对案件结果追求圆满的态度告诉了我们答案。
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刑事审判工作的职责。刘存玲在办案中坚持两个有利于,即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因此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首先使双方矛盾化解,然后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使被害人的经济损得到赔偿,心理得到安慰,使被告人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致双方结怨再次发生冲突。
2012年7月,刘存玲审理了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李某是小舅子与姐夫的关系,且同住一村,两年前因李某夫妻发生矛盾,王某前去劝解时与李某发生殴斗,并致被害人轻伤。被害人李某坚持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15万元,侦查机关多次调解无果,被害人李某多次上访和访告状。公诉机关将被告人起诉到法院时,双方家族及其家庭兄弟姐妹子女已形成两大派别,势不两立,剑拔弓弩,一触即发。
把双方传唤到庭,就案说法,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调了一天被告人说宁肯坐监狱也不会赔钱,不同意调解;被害人说少了10万元不调。无论如何,被害人还是比原来少要了5万元。第二天,刘存玲找来村支书了解情况,村支书说也多次给调解过,双方矛盾太深,调解不好说。了解到被告人的姐姐还未和被害人离婚,且被害人、被告人的子女均处在谈婚论嫁的年龄,刘存玲再次把双方传唤到庭。但是,刘存玲于情于理于法调解了一上午却无结果,且被告人来时就带了行李,其妻子在法庭大吵大闹,扬言一分钱也不会给被害人,被告人说其妻不同意给钱他也没钱给,其不同意调解,要求坐监狱,被害人更是寸步不让了。面对这种情况,刘存玲请示了院长,下午对被告人予以逮捕。后来几天,她多次做被害人及其被告亲属的工作,陈述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均同意调解。见时机成熟,安排开庭,被害人委托了两个代理人出庭,被告人也委托律师出庭,双方亲属也来了20几人旁听。在法庭上,从上午九点到中午近十一点,她从法律到民情,从亲情到法律,从家庭团结到构建和谐社会,通过讲法释理,双方亲属的对立情绪缓解了,双方当事人被她的真诚所感动,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拿到赔偿款表示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不再上诉上访。当庭对被告人做出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的判决,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并非常感谢法官仅用17天的时间化解了困扰他们大家庭两年多的矛盾纠纷。
定纷止争促和谐,惩暴安良伸正义。经过刘存玲审理的上百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率达100%,审理的上千件案件均案结事了,无一涉诉访。
三
作为一名女法官,做好审判工作,她所做的牺牲更是超乎寻常。1998年5月,刘存玲的母亲因癌症在天津肿瘤医院住院手术,当时她正在办理王某与丈夫刘某离婚一案。该案中被告刘某在外地做生意并有外遇,多年不回家,原告王某带两个年幼的孩子在家生活困难。给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和开庭传票后,被告拒不到庭。该案可以缺席审理作出判决,但是她千方百计寻找被告人下落,当她得知被告人躲回乡下其父家中的消息后,立即带领办案人员赶去,拘传了被告人,通过开庭审理,被告给付原告经济补偿及孩子抚育费10余万元,原告母子的生活有了保障,也依法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此案圆满解决后她才赶到医院看望自己的母亲。
2014年11月,刘存玲受理了李某等人刑事犯罪一案,该案七个被告、五个案由、十几个犯罪事实,多个法律关系,多本卷宗厚度达半米,她连日加班加点阅卷并归纳庭审提纲并安排了开庭。此时儿媳正处于预产期,她完全无暇顾及,开庭当天早晨七点多,她把儿媳妇送进产房后急忙赶往法院,九点准时庭审,中午十二点休庭后才赶到医院。此时,孙子已出生,看到孱弱的儿媳妇,她不禁流出了愧疚的眼泪。下午一点半,又继续开庭直到六点庭审圆满结束。
一桩桩,一件件,她正是以辛勤的工作,以自己对家庭、对亲人的牺牲维护了她所珍爱的审判事业。多年来,她办案上千余件无一错案,受到同事和群众的好评,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个人、政法标兵、市办案质量标兵。2008年,她所在的民二庭荣获集体三等功。2013年,她所在的刑二庭在全省开展的“三角地带”严打行动中被衡水市委评为先进集体。2013年、2014年,她连续荣立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