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工商局公布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涉及虚假宣传、强制消费、欺诈消费者等多项内容。据悉,在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同时,全省工商系统开展“红盾春雷行动查处不合格商品专项行动”,全年抽检流通领域商品9919个批次,查处不合格案件3133件,下柜不合格商品货值346万余元。
案例一
买房送车位?房产公司偷换概念
2014年3月,泸州市泸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泸县云锦镇房地产项目日常检查中,发现某房地产公司在售房部外悬挂的喷绘广告上印有“现房发售大酬宾,惊爆价2480元/平方米起,从即日起前20位送车位”等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遂立案调查。
经查,泸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促销活动中,所称对优先购房者“买房送车位”,实际赠送的是10年车位物业管理费,并非车位所有权。
上述行为,构成了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泸州市泸县工商局遂依法作出责令该公司停止虚假宣传,并予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案例二
喝红茶能治癌?网络广告不可信
2014年6月,徐某向乐山市峨眉山市工商局反映峨眉山某贸易公司在天猫商城上开设的某食品专营店涉嫌虚假宣传,要求被投诉人依照新《消法》赔偿损失500元。
经调查,被投诉人陈某的网店确实在天猫商城某食品专营店上传并发布了宣称红茶具有“延缓衰老、抗癌、抗辐射”等功效的广告语。
7月4日,工商局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达成协议,由被投诉人陈某依法赔偿投诉人500元,同月工商局对陈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记者王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