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司法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维权保障力度。春节期间,共办理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案件108起,劳动仲裁225起,处理非诉事项69起,接受咨询5092次。
一是开展“三个一”专项活动。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实施法律援助讨薪 “三个一”专项活动,即一次法律援助讨薪情况大排查、一次主题宣传活动、一场农民工讨薪法治讲座。共走访企业2600家,开展宣传活动38次,举办各类讲座100场。发挥基层站点的服务功能,以工作站为基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悬挂粘贴宣传条幅1200条,营造良好氛围。实施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事项的动态监控,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首次接待来电来访人员即为第一责任人,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及工作站人员接到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申请或咨询后,热情服务,一次性告知,并记下联系方式,及时汇报。专项行动期间,实施农民工讨薪“零报告”制度,一日一报,一周一汇总,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共收到各单位信息汇报280次。
二是落实各项服务举措。落实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申请的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等“三优先”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取证困难的当事人,视情给予代书、维权指引、代理交涉、帮助取证等援助,真正落实绿色通道服务。各工作站以非诉手段为前导,诉讼手段为保障,确保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其中50件可诉可非诉案件作为非诉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专项活动期间共接听电话832个。不断完善异地协作机制,降低维权成本,保障维权质量。
三是提高法援案件办理效能。坚持宜调则调、能诉快诉原则,加强援调对接。建立快速通道和快速处置机制,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在专项行动期间把审批时间缩短为3天。加大已受理的农民工讨薪案件的督办力度,提高办理效率,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成效,力争让被欠薪农民工带着工钱回家过年,共追回欠薪近千万元。加强案件指派管理,指派擅长讨薪案件的法律人士为农民工提供援助服务,组建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讨薪维权团队,推行点援制。规范农民工法律援助事项办理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促进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开展。监督办案质量,特别是对群体性讨薪案件必须指派专人全程跟踪掌握办案进程,落实案件听庭和回访制度。
四是健全部门衔接机制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与工会、人力社保、法院、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与商会等社会团体的信息交换和协调,完善沟通、会商、协作、防范、处置机制。充分发挥设在各职能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纽带作用,形成有效的横向联动机制。注重信息互通,有效利用劳动监察、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等手段帮助农民工维权,截至目前未发生一例重大群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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