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四川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在成都召开。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在会上指出,今年四川省检察机关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查处和通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检察机关的自身监督面临更大挑战,探索建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健全完善举报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将在四川省检察机关同步推进。
抓“四风”问题落实“一案双查”追究责任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加大了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
邓川在会上提到,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处理的,必须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
与此同时,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加强对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纪和公开曝光力度。
针对改进司法作风,省检察院将围绕“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等核心问题,着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行为,加大对司法不规范典型问题的通报和曝光力度。
监督司法办案建检察官惩戒委员会
邓川提出,四川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围绕领导干部用人权、决策权、财经权和管理权,进一步明确权力的内容、边界、行使方式和程序,通过探索基层检察长向上级述职述廉、纪检组长述约谈责任人等措施,促进对内部人员的监督。
为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省检察院要求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改革,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检察官惩戒办法等制度,用强化责任倒逼公正司法。
常态化“曝光”实名举报及时调查
四川省检察院明确提出,要抓住执法一线岗位和领导干部等重点,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办和通报力度。坚持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常态化,尤其是要坚持内部通报制度,对查处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一通报。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掌握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特点和趋势,及时发现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
另一方面是健全完善举报机制。对反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实名举报的,要及时调查处理,该纪律处分的坚决给予处分,该移送司法程序的坚决移送,并及时向实名举报人进行答复。(曾晶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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