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长会议,总结2014年全省检察工作,分析当前形势任务,对2015年的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2014年,河南省检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195件4523人,同比分别上升12%和8.8%;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270人(含省级干部1人、厅级干部40人),同比上升35.7%。坚持宽严相济,认真把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4万余人、提起公诉8.1万余人,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1.3万余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2870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省检察机关坚持理性监督、注重效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45件,追捕1485人,追诉2548人,追捕、追诉后有罪判决比例分别为94.5%、88.8%;提出刑事抗诉565件,法院改判412件。监督纠正不当减刑1352件,监督重新收监执行246人,其中职务犯罪51人,立案查处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22件30人。
会议部署了2015年5项重点工作:一是依法把关,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二是惩防并举,持续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三是理性务实,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四是主动作为,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五是强基固本,切实加强过硬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会议还对前段时间该省检察院针对司法不规范问题抽查的11个市分院144起案件,以及评查的律师反映强烈的14起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进行了强调。会议要求,要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不得以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事由拒绝或者变相限制律师会见。规范检察建议,提出检察建议必须经过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审批,同时注重跟踪问效,确保检察建议发挥应有的作用。
会议强调,该省检察机关必须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观念、程序公正的观念、人权保障的观念、司法公开的观念,习惯并善于在律师的参与下、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规范司法,适应司法公开的新常态,善于在阳光下作业,让司法的过程和结果都经得起围观和晾晒,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历史的考验和公众的评判。(记者 高传伟 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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