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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例反家暴刑事案件宣判

2015-02-26 10:28:45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福建长安网 

  近日,福建永安市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宣判一起丈夫故意殴打妻子案件,以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8个月。这是我省法院宣判的首例反家暴刑事犯罪案件。

  2014年8月7日,林某因怀疑妻子余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在永安市燕北某公司大门附近用拳头殴打余某,造成余某肋骨骨折、皮肤裂伤。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余某损伤为轻伤壹级。

  该院在庭前调查中了解到,被告人林某因幼时亲人离世较早,造成其性格内向、暴躁、多疑、善妒,生活中与人相处时极易产生焦虑、愤怒等负面情绪,导致其无法与家人建立起信任关系和亲密关系,进而发展成为自我价值感低、自我认识不清、缺乏安全感、控制能力差等心理问题,十几年来通过对妻子的家暴行为发泄。

  案件开庭时,该院主审法官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林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和矫正干预,并邀请检察、公安、妇联、被告人亲属共同参与法庭帮教工作,林某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家人造成了伤害,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表示要痛改前非,多关心照顾家人。该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朱上游 周群峰)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