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当事人回家过年
2月18日,除夕,地处上海市郊的青浦区检察院里,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张丽丽将马年最后一起案件的材料整理好,送到案件管理中心。此时,街上陆续响起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家人做好的年夜饭已晒在了微信上,儿子打电话喊她回家吃饭了。张丽丽伸展了一下疲惫的身体,走出办公大楼。让她感到舒心的不仅是扑面而来的新年气息,更是所办案件的当事人马某可以回家与家人团圆了。
就在前一天下午,张丽丽收到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马某涉嫌妨害公务案的材料。阅卷后,张丽丽发现,马某与妻子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殴打妻子,妻子拨打了“110”,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因马某拒绝到派出所,与民警发生了肢体接触,经鉴定民警未构成轻微伤。18日上午,张丽丽赶到看守所提审马某时,发现马某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了解到他母亲年迈多病、孩子只有2岁等情况后,张丽丽电话联系了马某妻子。马妻哭着说,是自己害了丈夫。
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后,张丽丽认为,马某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暴力袭警,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分管副检察长周红亚同意了她的审查意见。于是,张丽丽趁午饭时间抓紧制作完审结报告及相关文书。18日下午,该院依法对马某作出不批捕决定。马某当天被释放回家。
据了解,除夕这一天,该院依法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使他们当天都能回家与亲人团聚。今年以来,青浦区公安机关开展了“春雷”行动,案件数量同比上升30%,加班加点已成常态。在案件集中人手紧张的情况下,该院侦查监督部门的检察官们对案件审查丝毫不懈怠,1月以来,案件不捕率为13.7%,比去年同期提升了3.3%。
(林中明 韦贵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