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适应新要求,引领新常态,力争新作为”,在近日召开的黑龙江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该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的讲话掷地有声。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突出办案重点,提高侦查水平,前移预防重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司法办案力度明显加大。
该省检察机关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针对当前腐败犯罪主体出现系统性和“塌方式”等新情况,积极开展查办群体化案件工作。牢固树立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理念,进一步强化文明规范司法意识,完善确保严格依法办案的制度机制;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自侦案件侦查与起诉的紧密配合。在健全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应用范围等基础上,深度融合侦查和预防资源,紧密结合侦查办案开展预防工作,推动建立融预防职务犯罪、内控制度、风险管理于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据悉,2014年,该省检察机关主动作为,集中查办涉农惠民领域,农垦、森工、煤炭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696件,其中大案1002件、要案202人。办理最高检交办案件18件次77人,创历史新高。追逃工作连续5年位居全国前列。开展惩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坚持省院主导、三级联动,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36起,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犯罪46人。(记者韩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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