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出台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将配合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
在推动反腐败法律制度建设方面,意见强调,将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配合立法机关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推动完善国家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制度。
在加强查办职务犯罪规范化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和程序衔接,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初查机制。建立职务犯罪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制度,规范指定管辖、交办、提办工作。
在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建设方面,意见强调,将推进侦查、预防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预防信息系统,与工商、税务、电信、金融、审计、海关、国土、房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完善行政机关、公共服务行业等部门协查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深化司法领域区际国际合作,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另外,检察机关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预防、监督机制。
意见提出,将探索建立健全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和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将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移送案件标准和程序,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有效衔接。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明确信息共享范围、录入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记者王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