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次不能获得减刑,我将一如既往地认认真真踏踏实实接受教育改造,严格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积极主动为监狱改造罪犯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因犯贪污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于2008起在川北监狱服刑的熊某,在之前已获得2次共计减刑2年3个月后,又获得省监狱管理局和川北监狱考核“改造积分”186分,经川北监狱层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考核,再次评定为“川北监狱2014年第3批提请罪犯减刑期1年。
近日,川北监狱监区内,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临时审判庭内,庄严肃穆,座无虚席。“川北监狱2014年第3批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审理工作,按照法官现场调查、服刑人员呈述、公诉机关询问质疑、监狱刑罚执行机关呈述、服刑人员作证、等法定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副监狱长袁建军介绍,川北监狱在履职尽责做好对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同时,认证落实好罪犯的减刑、假释政策,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监区、科室、评审委员会、监狱长办公会”层层量化考评的程序决定减刑、假释服刑人员。这次向法院提请审判的2014年第3批减刑罪犯12人、假释罪犯11人,这23名罪犯自入狱后,踏踏实实接受教育改造,严格遵守监狱依法制定的接受教育改造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经严格依法依规考评获得的“改造积分”都很高,其中有的服刑人员对监狱的文化建设和监狱改造罪犯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作出了积极贡献,多次受到监狱的表扬,他们中有的已先后获得了两次减刑。(吴洋赵克宏 赵银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