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上海黄浦法院积极克服清理、核录案件任务繁重,“撤二建一”后原执行承办法官大量调动等客观困难,深入推进“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截止1月20日,黄浦法院已清理案件9349件,累计执行金额19217.27万元,清案率52.68%,另核录案件三万余件。
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落实任务。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专项活动的推进,统筹组织、后勤保障;对所涉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进行分解、落实,每周由执行组长在联席会议上报告清案进度,每月通报全局清案数据,营造人人参与、不甘落后的工作氛围。二、合理部署、稳步推进。所有清案和核录工作,原则上由原承办人负责清理;已经调离的,指定专人办理;执行局、庭领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分管督办,分类分批进行清理甄别,确保全局清理和核录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三、严格要求、细化标准。对有财产而由于种种原因未执行的案件,积极设法排除困难,依法执行;对未查到财产的案件,按照调查要求明确和细化清理方式、步骤;对最高法院交办的金融案件和涉民生案件,逐件研判,制定方案,定期检查,严格落实。四、挖掘潜力、克服困难。对于集中查询、外出调查等工作,部署专人集中办理;清案工作涉及的“一案一表”统一交由专人通过自编程序自动生成,减轻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号召动员全局同志加班突击完成案件信息核录工作,确保不影响日常执行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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