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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两法衔接”地方性法规将于3月1日实施

2015-02-12 16:45:13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南方日报 

  日后,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将得到整治。记者2月10日从广东省珠海市人大获悉,《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实施,据悉,该条例是全国首部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2月10日,珠海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了解读,据介绍,条例确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政府法制部门应当加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

  条例还规定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处理原则。根据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移送案件前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原则上应当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处理决定后,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但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在移送案件时或者移送案件后可以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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