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推进异地监督考察工作,近日,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建立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异地监督考察制度,制定实施细则,落实相关措施,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根据细则,该院将与异地检察机关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中规定被异地监督考察人在考察期限内需要完成无偿公益劳动不少于5小时、每周与帮教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面谈或电话沟通等的考察内容。
此外,对于短距离的异地监督考察,该院会同当地检察院共同对被监督考察人定期进行实地考察;对于远距离的异地监督考察,该院则定期与被监督考察人、其法定代理人及其帮教人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联系沟通。通过实地考察、电话沟通等方式,来了解被监督考察人员的思想动态、学习和工作情况,并结合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监督考察情况,综合全部意见,以此作为承办人最终作出决定的依据。
据了解,近期该院已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异地监督考察,通过异地协作机制,既维护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实现了有效监管,效果良好。(廉敬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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