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下午,河南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2015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注重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发挥优势,增强服务保障综合效能,着力做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工作。
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5年,我省将选择条件较好的市县先期试点,总结经验,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建立健全县、乡、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服务优良、运行有序的法律服务体系,发展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加强执业监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大力发展律师法律服务业。根据会议要求,我省将围绕“三大国家战略”实施和“四个河南”建设,广泛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积极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努力为深化国企改革、防范金融风险、防范企业经营风险、鼓励创新创业等提供法律服务。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加快设立公职律师,企业设立公司律师,为党委政府转变职能、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大力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拓展公证服务领域,认真办理涉及土地使用权流转,涉及公民人身、财产、家庭关系,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公证事务,大力发展和规范涉外公证业务,并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
持续做大做强法律援助工作。会议要求,在稳定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案件结构,把社会律师作为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主体,诉讼案件比重控制在80%左右,刑事案件比重不低于30%。继续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便民服务机制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管、案件质量监管、经费使用监管,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努力保障困难群众获得更加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