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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法治湖北建设

2015-02-10 08:39:04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法治建设,成为今年湖北省两会热频词。

  近日在湖北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开幕会上,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致辞时指出,今年要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公正司法,全面提高湖北的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在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上,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王国生在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专用一部分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多位来自法律实务界的代表、委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列为一部分讲,足以说明对法治建设的重视,同时建议按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法治建设的措施,重视借助司法力量提升政府法治化水平。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提升法治意识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关键在领导,核心是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政府工作报告如此表述。

  对这一表述,湖北省人大代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秋隆深有体会。“某些单位某些领导法治意识不强,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解决社会治理中的具体问题。”王秋隆说。

  王秋隆举例说,一些行政领导今天看到某个地方,说要搞一个项目,几个月之内要拆迁完毕;如果限期内搞不完,就使用非常规手段,肯定会造成程序上不合法。

  在王秋隆看来,要提升行政机关领导的法治意识,最好的方式是严格实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湖北省人大代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也建议政府工作报告应明确写入“要求行政首长积极应诉,正面回应百姓的期待”。

  “在司法实践中,老百姓反映多少年了——立案难。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都不存在立案难的问题,难就难在行政案件。”王晨说,因为立案时就有可能受到干预,最终老百姓胜诉的也少,就算胜诉了,政府也可能不配合执行;政府不执行,法院无法对其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王晨所说的,在今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有所体现。报告称,湖北省首批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全部执结,是全国三个率先完成清积任务的省份之一。

  湖北省人大代表、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石松认为,唯有法治才能保护私权利、约束公权力,法治应当成为治国理政的新常态,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有一部分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确实不易,表明了政府加强法治建设的决心。

  “报告中应进一步强调,政府应坚决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各级政府机关应当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各级行政机关首长应当出庭应诉,破解告官不见官现象。”贾石松建议。

  “不要小看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现在很多行政案件是委托给律师去办,根本没去庭审现场感受为什么自己错了,行政首长没受到教育,对法律印象不深,下次照犯。”王晨认为,行政首长亲自出庭应诉,除了能缓解官民矛盾,更重要的是接受一次很好的法制教育。

  政府应当学会主动接受司法监督

  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强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养成在监督加强常态下的工作习惯和行为自觉。

  “建议报告加入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表述,这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也是适应新行政诉讼法的题中应有之义。”湖北省人大代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开门见山地说。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两个比较大的改变,即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由过去审查制变为登记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也有所扩大。“这就意味着,未来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将大幅增加,对政府应诉能力是一个挑战,反过来,也是对政府依法行政的一个督促。”王健认为。

  湖北省是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将跨行政区域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在王健看来,跨行政区域设立行政诉讼审理法院,将在很大程度上剥离地方政府干预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审理和执行过程,对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特别是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水平都提出了新挑战,政府需要积极主动去面对司法监督、接受司法监督。

  “此次行政诉讼法修改对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是个契机,依法行政在法治建设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王秋隆认为,法院通过审判工作密切支持依法行政,保证依法行政,同时促进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法治政府建设措施更加细化具体

  政府工作报告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坚持不懈强本领转作风抓落实4个层次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对此,湖北省政协委员、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云清建议,法治政府建设要更加具体,针对部分政府部门法治思维和观念不强,对法定职责和授权范围判断不足的情况,应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的原则在政府部门中明确提出具体做法。

  湖北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委员滕鑫曜建议,应对政府规章的制定作出相对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规章立法,扩大公民有序参与规章立法途径,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湖北省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文敏建议,进一步改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行为,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依法行政不是口号,律师的作用要重视。在作重大决策的时候,有没有请律师来论证、有没有想到要请律师进行论证。这些应在报告里提及。”王晨认为。(记者 刘志月)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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