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检察机关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改进群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大力度查办涉农职务犯罪
去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加大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坚决打掉群众身边的“苍蝇”。突出查办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惠农资金、扶贫资金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25件35人。依法查处了英德市英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谭锦棠等人贪污征地拆迁补偿款案、连南县大麦山镇后洞村原村委主任房医生八等人侵吞挂扶单位划拔的扶贫资金系列案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职务犯罪。
创新举措 开拓便民渠道
据了解,市检察机关建设了多项便民措施,包括集控申接待、案件查询、检察长接访、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整合电话受理、网络受理、信函受理和接访受理等接访方式,为人民群众表达诉求提供便利。另外,制定《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规范司法救助行为,依法对9件刑事案件提供司法救助。延伸检察触角,新增6个派驻镇街检察室,就近服务群众。
双线结合 提升普法效果
在普法过程中,检察机关线上线下结合,采取了形式多样的方式。在线上,以报刊网络、广播电视为主阵地,精心组织撰写法治类新闻宣传,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在线下,深入开展检察官“五进”活动,成立法律宣讲团,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方式送法普法,先后到学校、机关单位、社区、企业、农村等开展普法活动93次。
据了解,在12·4全国首个宪法日,我市通过检察长撰文谈法、街头普法、社区送法在社会营造法治氛围。重点加大对渎职犯罪普法宣传力度,在市广播电台开播检察宣讲特辑,以问答、小短剧等形式,宣传渎职犯罪的各种表现,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渎职犯罪的危害。
专项整治 维护食品安全
市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启动“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并积极开展立案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坚持提前介入,提高打击成效。
针对案件衔接不畅、久拖不结等问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走访了67家行政执法机关,调阅执法档案、指导规范取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0件。佛冈“3·25”重大制售病死猪肉案案发后,市、县两级院迅速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固定证据,会同公安机关共同为案件“把脉”、“问诊”,形成打击合力,依法对制售病死猪肉的陈庆华等16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92人,起诉1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