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个通知”、陕西省公安厅纪委和市纪委有关厉行节约、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确保全市公安民警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经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市公安局纪工委专门印发了《关于过好务实节俭文明廉洁春节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五个严禁”举措,确保全市公安民警廉洁过好2015年春节。
“五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要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不断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特别是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提前研究制定预防措施,及时进行警示提醒和温馨提示,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汲取上海外滩踩踏事故教训,主动履行好节日安保职责,加大社会面管控力度,确保春节和“两会”安保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节日期间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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