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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益法律服务成司法行政“希望工程”

2015-02-09 09:02:35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我就想杀了那个交警!”

  律师赵斌还记得5年前农民工老曾愤怒的话语。

  2月3日大早,陕西西安,阳光照亮古城墙长乐门的翘角重檐。护城河外,在陕西省律协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一间简朴的办公室里,赵斌向记者回忆起当年他接待老曾的场景。

  老曾的儿子被两辆大货车撞死,身上证件、钱财统统不见。老曾认为有人谋财害命。交警鉴定为交通事故。老曾人亡家破,苦闷之极,咬定办案交警有问题,冲动之中一直想去交警队寻仇。赵斌仔细看过案卷,发现鉴定没有瑕疵,便三番五次推心置腹,说法规、道人情,最终消除老曾怨恨。

  陕西省律协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前身,是2007年省司法厅设立的农民工维权工作站。陕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种贵兴介绍:“这是个纯公益性的法律援助机构,设有3名专职律师,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困难群体遇到涉法难题,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眼前漆黑一片,易走极端。”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麻仁伟深有感触。陕西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在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延安等地流动人口集中的城乡人才市场,均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系点,给农民工维权。此外,陕西还在全国50多座城市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助机制,互通情况,提供帮助。

  “当四处奔波、渴望得到真心帮助的农民工推开工作站的大门时,我们首先会为他端上一杯热茶,耐心倾听他的诉说。”公益律师孙蓉的眼中流淌着温热,“有时,你耐心地听完他几个小时的倾诉,他就觉得非常感激,因为他们习惯了别人的不耐烦”。

  “‘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物质帮扶’是我们的服务模式,效果非常好。你想想看,对困难群众来说,一顿热乎乎的饭菜,一张返乡的车票,与法律帮助是同样重要的。每一个案件中律师锲而不舍的援助,给予受援人的不仅是法律上的指导和物质上的帮助,更主要的是给他们一种信心和力量,使他们感受到有所依托,从而淡化了他们的愤怒、委屈和不满,使他们得以在一种理性的状态中坚持,最终使案件依法得到解决。”孙蓉说。

  2009年4月的一天,被厂区内倒车的货车碰撞致残的清洁工陈丽萍,求助无门,准备孤注一掷赴京上访。一天,她从广播里听到,有专门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连忙让丈夫联系那天做节目的孙蓉。孙蓉当时正有身孕,了解案情后,顾不上许多,找企业负责人沟通、协调,动之以情,讲法析理。见收效不大,当即决定提起诉讼,并向法院出具了人身损害和工伤案能够双重赔偿的法律依据和详细的法律意见。最终,陈丽萍获赔45万元。拿到救命钱,夫妻俩拉着孙蓉的手不放:“日子又有盼头了!”

  7年来,陕西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来电、来访和网络咨询12000余件,涉及金额3.98亿元;受理援助案件3027件,涉及金额5000余万元;办结案件1700余件,涉及金额3300余万元,通过诉讼、仲裁和律师调解,为受援人追回损失1000余万元。

  陕西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认为公益法律服务就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希望工程”。他说,中国有超过两亿农民工,这些农民工至少要影响到超过5亿的农村人口。他们辛勤劳作在城市的高楼大厦之间,仅仅希望能够获得属于自己应得的权益。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不仅关系到个人和家庭,更关系到社会的安宁与和谐。

  为此,陕西建成“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工、青、妇、残联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000余个,在村组、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位一体”、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

  古城墙下3名公益律师的故事,在三秦大地被更多法律工作者无数次鲜活地复制着。(记者 台建林 那日苏)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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