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察院今年将强化三大诉讼监督
——加强命案审查严防冤假错案
诉讼监督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区别于其他司法机关的特有职能。记者从2日召开的全省检察长工作会上获悉,强化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将成为2015年的检察工作重点。
记者了解到,全省检察机关将在今年推进量刑建议和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等工作,将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作用。
加强命案和孤证口供案审查
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全省检察机关要继续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对于出现的冤错案件,必须敢于监督、勇于纠错。
要进一步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特别是重点加强对命案和主要靠言辞证据定罪案件的审查,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检察长应列席法院审委会
强化审判监督以及对二审书面审理、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后改变原审判决案件及判处缓刑、免刑案件的监督;坚决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况;深入推进量刑建议和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等工作;认真履行出席二审、再审法庭等监督职责。深入开展职务犯罪一审裁判同步审查工作,遏制职务犯罪轻刑化问题。
打击居间造假等虚假诉讼
省检察院要求,必须加强民事诉讼监督,监督重心从办理提请抗诉案件向以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和督促履行职责转变,及时发现、移送司法腐败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继续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推动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等建立防范和打击联动机制,重点打击居间造假、系统性造假、规模性造假等虚假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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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强化三大诉讼监督。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捕643人、不诉444人;就民事申请监督案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579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513件;对民事执行案件提出监督意见351件。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03件,为2013年的3.2倍。(记者 曾晶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