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福建省厦门市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了原市经发局局长柯志敏涉嫌受贿案、市市容环卫处原处长许联顺涉嫌受贿案等一批大案要案。2014年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1件65人,其中,处级以上要案15人,同比上升66.7%,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33.57万元。
厦门市检察机关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健全办案安全隐患排查、内部监控、违规问责制度,连续18年办案安全零事故。
此外,积极推动市委党校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1万余人次。
围绕重点工程做好预防工作
“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论断,在我市检察机关得到了充分贯彻实践。
在参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过程中,我市两级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服务美丽厦门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围绕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总部大厦、轨道交通1号线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展同步预防,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保障项目建设的有序推进。
区域性预防 避免“暗箱操作”
位于海沧CBD商务区核心地块的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总部大厦是省、市落实《综改方案》的重大项目,建成后将是国内继上海、天津、大连之后的第四个国际性航运中心总部。因耗资巨大,该工程的预防项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100个挂牌督办的预防项目之一。
工程建设之初,海沧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就忙碌起来,他们积极主动、不定期深入工地现场开展工作咨询、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等工作,让参建各方时刻绷紧预防腐败的弦。
然而,对一个重大项目来说,常规预防显然远远不够。于是,海沧区检察院牵头,与海沧区建设局、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手开展同步预防。除了建立预防工作联络员制度、指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同步监管机制及风险排查机制外,2014年3月,海沧区检察院还与业主单位——海投航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和总承包商——中建三局厦门公司签订“检企共防职务犯罪”倡议书,共同推进“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建设。
根据近几年的职务犯罪办理情况,行贿、受贿行为往往在分包、转包等环节上更为常见,只有把预防工作做足、做细,有效地延伸到这些环节上,才能从根本上扼住腐败之喉。对此,海沧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与业主单位、总承包商建立预防机制,只能算开了个好头,我们的预防工作必须把所有参加建设的单位、组织全部纳入进来,才算做得彻底。”
去年12月,海沧区检察院与7家分包单位分别签署了工程建设分包单位廉洁承诺书,将工程建设中的分包转包、劳务队伍、建设项目所在地村委会纳入预防范围。这一将预防工作涵盖工程建设全部主体的做法,开创了开展区域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模式。
不仅如此,海沧区检察院还向各参建单位发放了《廉洁风险防控手册》,用图表的形式明晰地标出了工程建设各流程的潜在风险点,警示参建人员识危害、会防范,并重点针对风险点做好跟踪与监督。
专项预防 补好“制度漏洞”
厦门轨道交通建设是我市有史以来投资规模最大、建设周期最长的一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服务工程建设,市检察院与厦门轨道交通集团签订《重大工程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协议书》,开展专项预防。
市检察院将轨道交通集团掌握着人、财、物管理和有业务处置权的人员作为重点预防的对象,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廉政教育、图片展览、教育参观等活动,强化相关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2014年9月,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以“筑牢心底防线远离职务犯罪”为题,前往轨道交通集团开展检企党建职务犯罪预防宣讲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我们还将结合之前查处过的重大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定期选择一两件较典型、较有影响的案件,召开案件剖析会,进行有针对性的、直接的警示宣传教育。”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有关负责人说。
工程建设领域有鲜明的行业特点,因此,预防工作必须有所侧重、重点突出。市检察院针对该领域易发职务犯罪的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资金管理、工程质量验收等环节,进行重点预防。充分运用预防咨询、检察建议等手段,帮助相关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切实提升风险防范和管理水平。
不久前,市检察院与轨道交通集团有关人员就加强质量安全管理、防范岗位廉政风险等问题召开专题座谈,针对建设、施工、监理、监督等环节提出五点预防建议。双方商定,将围绕招投标、安全质量、资金划拨、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分类、定级工作,并对应制定防控措施,编制《廉洁风险防控手册》。
“我们还将推行工程建设的廉政承诺制,协助轨道交通集团,要求所有参与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建设的单位,对自身的廉政行为作出承诺。”上述负责人说。
档案查询 实行廉洁准入
“未发现某设备公司有行贿犯罪记录。”日前,市检察院向查询单位出具了该公司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按照规定,收到告知函后,有关部门才能向这家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的候选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厦门市,凡大宗货物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工作完成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中标候选供应商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这成为招投标环节的必经程序。如果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与该领域相关采购项目的竞标。
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缘于近年来该领域职务犯罪多发的情况。市检察院在进行专项预防调查后发现,该领域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招标文件编制发布、采购限价、参与投标、投标文件制作、采购评审、处理质疑、合同履行等七个环节,具有大案比例高、作案手段隐蔽、形式多样、持续时间长等特点。
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及制度漏洞,市检察院从制度建设和强化监管的层面提出预防对策,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准入制度的建议,得到了重视和采纳。
如今,厦门市检察院在门户网站上开通受理平台,24小时内就可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2014年,共提供查询6316次,使22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能取得招投标资格。
“五进”活动 营造廉政氛围
为了使预防职务犯罪真正落到实处,厦门市检察院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敬法崇廉的氛围。
进机关。与市委党校商议,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并派出两名检察官作为其客座教授,通过互动式教学开展警示教育。
进企业。思明区检察院在观音山两岸金融中心成立第二巡回检察室,开设“观音山CBD法务讲堂”,为辖区企业和员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进乡村。同安区、翔安区检察院在乡镇设立驻村检察联络员,采用法律咨询、发送传单、展示图板、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送法下乡。
进学校。选派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夏令营、法制班会等,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
进社区。思明区、湖里区检察院推进“网格化”预防工作,检察官每人包片2个街道,负责联络工作,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提供法律咨询,发现举报线索。
同步新闻
加大查办力度
震慑职务犯罪
2014年,厦门市检察机关服务美丽厦门建设,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和商业贿赂等专项治理,在征地拆迁、“两违”专项整治和鼓浪屿整治提升过程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5件37人。
黄某系原鼓浪屿管委会管理处处长,经查,黄某于2007年至2014年之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取店面租赁权、违规建设、审批修缮私有风貌建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8.12万元。黄某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据统计,去年围绕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理乱象,我市检察机关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发案单位涉及鼓浪屿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处、街道办事处、轮渡公司等多个相关单位,促进鼓浪屿整治提升。
同时,我市检察机关还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管理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选择专项补贴资金流失问题严重的领域,将申报审核、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环节的不作为、乱作为列为办案重点,多方发现和收集线索,深入排查。同安区检察院在摸排过程中,发现同安区洪塘镇某村委会存在虚报蔬菜大棚补贴亩数,套取专项补贴资金的现象,从中立案侦查该区农技站站长玩忽职守一案。翔安区检察院查办朱某玩忽职守一案,朱某于2010年2月至2013年1月,负责新店镇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结算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期间,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开展“两违”专项整治也是去年我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点。原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杏林中队某分队长陈某,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谢某在无合法用地和建设手续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翻改建成一栋大型违法建筑,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及恶劣社会影响。集美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陈某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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