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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安创新农村警务推进“一村一警”工作

2015-02-05 08:12:45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孩子,今天又下村了呀,就在奶奶家吃饭吧……”在当安徽涂县姑孰镇连千村担任包村民警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朱玉兰说,听到刘奶奶这样的话心里可甜了。而如今,在她包村联系的连千村20个村民组,主动要留她喝茶吃饭已不是新鲜事。

  朱玉兰是安徽省公安机关全面实施“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沉到乡村社区的15000余名“村警”中的一员,她的经历正是“村警”成长、成功的缩影,描绘着警民连心最真实的图画。

  作为有着70%以上农村人口的农业大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是安徽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基石。安徽省公安机关不断创新农村警务新机制,自去年以来强力推进“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截至目前,全省15232个行政村基本都有一名民警驻村或包村联系,初步实现“村村有警、定期进村”和“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在金寨县走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时,调研了金寨县元冲村“一村一警”工作,认为“这种形式很好”。省长王学军要求把“一村一警”工作做实、做细,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更满意。

  随着驻村包村民警沉在广大乡村社区,安徽农村地区见警率不断提高,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安徽省也率先成为在全省范围内制度化、规范化实施农村地区“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的省份。

  15000余个行政村配“村警”

  据统计,安徽省农村派出所在职在岗民警与农村人口的比例为万分之二。由于警力不足,农村派出所难以夯实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甚至一些地方形成管控盲点、治安乱点。为破解这道难题,安徽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实施“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在农村派出所警力不变情况下,选配县级公安机关的机关民警在做好本职岗位工作基础上开展包村联系,定期到分包联系行政村(社区)协助派出所开展工作,从而增加实际从事农村警务工作民警数量,更充分发挥现有警务资源效能,更有效维护农村治安大局稳定。

  “‘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即农村地区每一个行政村(社区)都有一名民警驻村或包村联系,派出所责任区民警专职驻村,把部分机关民警派往农村兼职包村联系,其目的是破解由于警力不足造成的农村地区警力无法全覆盖的现实问题。”安徽省副省长、公安厅长李建中说,“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是社区警务战略在农村地区的具体实现形式,是公安机关积极适应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形势的客观需要,是缓解农村地区警力紧张的有效途径,是夯实公安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

  在全面推进“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前,安徽省公安厅在全省16个市的28个县开展了“一村一警”试点工作。经过对试点地区公安工作统计对比,“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试点后,28个县公安信访量同比下降13.56%,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7.5%,化解矛盾纠纷数提升18.6%,刑事案件发案同比下降9.85%,可防性案件发案同比下降10.84%。

  “从试点情况看,‘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符合我省省情、切合公安工作实际。”李建中说,“一村一警”是深入推进平安安徽建设的重要载体,就是把有限的警力和警务资源向一线倾斜,力求最大限度将警力投放到农村,警务前移、警民携手,预防犯罪、压降发案,提高农村地区的见警率和管事率,提高公安机关驾驭农村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构建符合农村实际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警务新机制。

  试点的成功,安徽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全面实施“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并设定了推进时间表,明确要求各地要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全省15232个行政村“村警”的部署、选配、落实等工作。

  安徽省公安厅要求,包村民警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市、区)公安(分)局统一组织调配、管理;本县(市、区)范围内警力不足的,由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统一调配。随即,“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在安徽得到迅速推进。一些地方将“一村一警”列为党政工程,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一些地方将推进“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纳入综治考核;一些地方实行了包村民警在联系村兼任村“两委”职务的机制等等。在各地党委、政府支持和推动下,民警包村联系工作的各项保障得到落实。目前,安徽广大农村基本实现了“村村有警”目标。

  “‘一村一警’在维护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的同时,也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作用突出。”六安市委常委、金寨县委书记潘东旭说,金寨县将“一村一警”作为党政工程,就是因为包村联系制度是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有效形式,有利于维护农村地区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村警”肩负六大员八项职能

  “起初,我对‘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是存有抵触情绪的,本身工作压力就大,现在又要将仅有的一点个人时间搭进村里,内心很不是滋味。”汪涛直言刚当“村警”时的感受。

  汪涛是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他是家朋镇富强村“村警”。然而,时间不长,汪涛的思想认识就发生了逆转,他已经爱上了“村警”这个称号,因为他与村民们渐渐产生了家人般的感情。

  “我到村里走访,群众能张口就喊出我的名字,这让我心里感到暖暖的,也很有成就感。”汪涛的收获是沉甸甸的:“村干部对我的工作很支持,让我很欣慰;辖区一半以上的村民能喊出我的名字,让我很骄傲;村民有难事、有急事能够想到我,让我很自豪。”

  对于“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这种新型农村警务机制的创制,安徽省公安厅注重顶层设计,对驻村包村民警的职责、运作模式、与派出所责任区民警的联动和分际,乃至包村民警的选配,都制定有系统的规则和指导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多项制度措施,推进了“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实效化。

  安徽省“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明确,驻村民警即派出所责任区民警的原有工作职责任务不变,对农村社会治安承担主体责任。包村民警进村工作主要职责是当好“六大员”,即治安防范的组织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情报信息的采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警务下沉的联络员、便民利民的服务员;认真完成好八项具体任务,即重点开展治安防范、化解矛盾、服务群众、安全宣传等工作,积极协助驻村民警开展人口管理、行业场所管理、基础信息采集、案件办理等工作。工作中,包村民警应根据所包村实际情况,与驻村民警优势互补,合理确定进村工作时间,原则上每月进村时间累计不低于两天,可采取每周、每旬、最长不超过半个月进村一次,确保做到“村村有警、定期进村”。

  在运作模式上,安徽省公安厅要求,建立“重点村、普通行政村、自然村、农户”四个层次的农村社会治安网络化管理模式。在重点村建立警务室(与村委会或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站合署办公),由驻村民警入驻,辐射周边其他村;在普通行政村设立警务联系点,从机关或派出所抽调民警包村联系;驻村和包村民警分别在自然村建立治安中心户、组建信息员,形成以驻村民警为中心、包村民警为补充、村组干部为纽带、农村群众为基本防控单元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四位一体”治安防控网络,实现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全覆盖。

  “机关民警包村联系对接农村警务是由全警共同支持参与农村治安工作的一种有益补充,因此,包村民警的选配十分重要,只有把最合适的民警选派到最需要的村,才能发挥出最佳的作用。”李建中说,选派包村民警,不能搞简单的“拉郎配”,要注意把民警的自身经历、工作资历、优势特长等因素与所包行政村需要结合起来,通过选派机关民警回原籍包村、回曾经工作地包村、交警沿交通线包村、刑警包案件高发村、派出所民警进驻重点村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使包村联系工作富有实效性和生命力。

  在进村开展工作时,每名包村民警都要达到“四个一”工作标准,即在所包村建立一个警务联系点、物色一名警务联络员、组建一支群防群治巡逻队伍、物建一批治安信息员;做到“六做”和“六问”,即进村“六做”:做群防群治、做情报收集、做矛盾化解、做法制宣传、做重点帮教、做便民服务,入户“六问”:问热点问题、问治安状况、问矛盾纠纷、问特殊人群、问生产生活、问意见建议。

  “围绕群众关注的小案件、小纠纷、小隐患等小问题,包村联系民警还会采取走到地头交流、走进家庭慰问、请进警营互动等方式,推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安徽省公安厅副厅长祁述志说,“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的实施,推动了入户走访常态化机制建立,补强了群防群治防线,畅通了社情民意收集通道,延伸了排查化解矛盾触角,促进了民警工作更接地气。

  跟踪问效做实“村警”惠百姓

  “包村民警在村里走访、服务、组建巡逻队,我们见警察次数越来越多,案件越来越少了。”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宋庙村村民宋军说,群众看到包村民警走得勤、问得勤、听得勤、记得勤,勤为百姓想,自然而然就会接纳他们、信任他们了,事事也就首先想到“村警”了。

  实施“一村一警”制度让老百姓受惠,对基层组织建设也十分有益。安徽省公安厅强力推进“一村一警”工作期间正值安徽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全体包村民警积极充当护航选举的“宣传员”“调解员”“护选员”,尤其在提名日和选举日期间,包村民警和派出所民警一起昼夜在各投票点值守,确保了换届选举平稳有序。各地党委、政府对“村警”在村“两委”换届中所起的独特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关键在做,一件一件抓细抓实,保证包村联系制度在各地落地生根。”李建中要求,要对“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跟进指导、督察检查、跟踪问效,坚决防止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

  在强力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的同时,安徽省公安厅就同步推动和完善了“一村一警”包村联系考评机制。围绕包村联系民警的职责任务,安徽省公安机关建立了“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科学的考评和激励机制,引导包村民警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帮助做好农村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上,力戒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一些地方推出了三联单式“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记录本,包村民警每次进村工作,都须由村干部、派出所民警签字确认,包村民警、行政村、派出所各持一份。

  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桑宝庆说,“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重在实效,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标准。通过明查暗访、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包村民警每月到位情况、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与评先表彰、晋职晋级等有机结合起来。

  此外,安徽省公安厅还为包村民警进村工作设定了“四不准”红线,即不准接受村里公费宴请、不准到村里报销任何费用、不准有任何倾向性不公行为、不准参加任何有损党员干部和人民警察形象的活动,以规范包村民警行为。

  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为实战服务。“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的成功实践和全面推进,正在深刻改变着安徽农村的治安形势。一村多警、一警两辅、邻村间联勤、村组间互助……初尝胜果的安徽“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还在不断深化和扩容,“一村一警”也正在增添新的活力,而这些,最终受益的就是广大农村的老百姓。(记者 李光明)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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