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四川成铁检察分院和贵阳铁检院干警前往贵州省天柱县凤城镇雷寨村的村民家中,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死亡被害人的亲属严某某、李某某和重伤的受害人姚某某等5人进行了国家司法救助,发放了司法救助金6万元。
本着坚持公正救助、及时救助的原则,在收到严某某、李某某、姚某某等5人的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请求后,认真审查案情,经确认:本案死亡被害人亲属严某某、李某某和重伤的受害人姚某某等家庭经济十分拮据,因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进一步加剧了生活困难,由于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已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同时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又难以落实,属于确需救助的对象,符合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成铁检察分院按规定和程序向有关部门申报,积极落实救助经费,并及时进行了发放。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成铁检察分院还把支付救助金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被救助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对遭受严重心理创伤的被害人及亲属实施心理治疗,进一步增强了救助效果。
甘孜州九龙县检察院控申部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近日,九龙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在接访中了解一起案件的被害人死亡后,因被害人与被告人是亲属关系,被害人家属没有获得赔偿,家中有70多岁的老人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全家人依靠种地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没有其他任何经济来源,是全村的特困户。针对该情况,检察院控申部门及时启动刑事救助程序,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为被害人家争取救到了助金。分管检察长带领干警来到被害人家中,在送去新年的问候同时,向被害人家属发放5000元救助金。不善言辞的被救助人用最质朴的语言表达对检察机关的谢意:连声说着“谢谢!谢谢!我会永远记得检察院的帮助和关心”。
南充市检察院:“失独”老夫妇领到司法救助金
正值年末岁尾之际,南充市院为一对杨姓老夫妇发放了司法救助金3万元,鼓励他们重拾生活信心,迈过眼前难关。
杨姓老夫妇的独子杨某某被无辜杀害,犯罪嫌疑人家中无任何财产,不能给予被害人家属经济赔偿。老两口老年丧子,老无所依。南充市检察院控申处得知这一情况后,依照相关规定主动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调取相关案件材料,经审查后,认为该案的情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为切实解决被害人家属的紧迫困难,南充市检察院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报告,为被害人争取到3万元救助金。领取到该笔救助金后,杨姓老夫妇一再表示:检察机关的救助让他们感受到了党的恩情和温暖,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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