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当是“艺术家”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王楚蛙
“我儿子这个礼拜天结婚,求求你们,今天不要把我关进去,我参加完儿子婚礼下个礼拜就过来,肯定不会跑的。”老人不停地央求着我,迷惘的眼神中流露出适才听到逮捕这一“噩耗”的惊慌和无助。
老人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六十多岁,四川人,在本地机修厂打了十几年工。2014年4月的一天,他在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不慎在斑马线上撞死了行人。眼前的他,衣着有些陈旧,却干净整洁,手里攥着一副老花镜,看起来并不富裕。事发后他主动赔偿了被害方几十万元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他的遭遇,我从内心产生同情,可这是在斑马线上发生的事故,属于从重惩罚的情形,按以往的判例,难以像其他交通肇事罪一样被判处缓刑。
听着他无助的请求,看着他长满老茧的手,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父母。子女成婚,对于父母而言,是生命中不能错过的重要时刻,人皆有此心。我再三考虑后把情况向领导反映,同时对其子结婚的事进行核实。
我拨通了老人远在上海的儿子的电话,没想到在我表明身份后,电话那头传来“你是骗子”的质疑。现如今电话诈骗屡见不鲜,他的防备之心无可厚非,我正准备进一步说明情况时,老人在旁边却不停地摆手,暗示我不要将他“犯事”的事情向他儿子透露。
电话核实无果,我无奈地看着老人。他满怀歉疚地说:“儿子上班工作也忙,我就是怕他担心所以一直瞒着他。钱也赔了,我以为自己能解决的。”话音刚落,老人就接到了儿子打来的电话。在儿子步步追问之下,老人只得将其犯交通肇事罪要坐牢的事情告知,一时间老泪纵横,电话那头也是泣不成声。
坐在一旁的我,盯着电脑屏幕上正在草拟的判决书,也不禁红了眼眶。可怜天下父母心,在异地工作的我,每每接到家中的电话,父母也总是报喜不报忧。相对于父母对我们的付出,我们所做的真的太少太少。
最终,我在征得领导同意后,还是让老人去参加了儿子的婚礼。法外有情,皆因“父”之名。
老人如期回来,案子按期开庭。考虑其有自首、赔偿且获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情形,从轻判处,对其处以有期徒刑七个月。
数日后,一对年轻夫妇来到了我的办公室,是老人的儿子和他的新婚妻子。一进门,他们便连声道谢。妻子从包里拿出一条中华香烟和一盒巧克力,执意要我收下。我坚决推辞,在我的坚持下,年轻夫妇收回了礼品。
临走前,老人的儿子打开巧克力的盒子,取出一颗放在桌上,动情地说:“我也不让你为难,这一颗代表我们全家人的谢意,请一定要收下。”我没再拒绝。
事后我常想,刑罚固然是残酷的,运用刑罚的人应当是生动鲜活的;法官不是审判的机器,而是法律的“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