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迅速传达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院院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自治区高院院长胡毅峰传达了孟建柱书记、周强院长和沈德咏常务副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为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全区经济发展新常态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保障人权,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并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做好试点省区改革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试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切实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切实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考验,体现司法的公平正义。把抓好司法改革与信息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的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重在提升案件质量、干警素质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强化硬件建设,提升基层办公办案和物质装备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两个责任”的落实,切实将各级法院党组主体责任、纪检检查的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责任落到实处。要保持依法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坚守廉洁司法的底线。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提升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主旋律,释放法院工作正能量。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全力为推进法院工作开创新局面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袁雪英李生晨 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