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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3名工作不力法院院长去年被追究责任

2015-01-30 12:40:17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辽宁长安网 

  “2014年辽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工作不力的3名法院院长严肃追究了主体责任。” 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今日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缪蒂生向大会报告工作中,透露上述消息。

  缪蒂生介绍,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要求,积极配合纪检、检察部门查处和自行查处法院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协助查处大连中院李威、鞍山中院宋景春、沈铁中院陈长林以及清原县法院窝案等共38人,自行查处24人。

  2014年,为夯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根基,辽宁省法院制定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意见,指导解决基层基础建设中人才流失、法官断层、设施陈旧和信息化程度过低等问题。省法院审结2102件上诉案件,对存在差错的462件依法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并提出指导意见。

  “决不允许对群众的诉求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缪蒂生说。

  缪蒂生强调,要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绝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绝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的冤假错案。(魏暖昕)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