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省政府对各设区市政府绩效评估依法行政指标考核中,已连续8年位居全省首位。2014年底,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4)》中,厦门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中,总得分位居第四,排名计划单列市第一名、副省级城市第二名,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
1、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健全行政决策法治化机制
厦门在全省率先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基础上,2014年深入持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厦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考核,对经考核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区政府及市直部门,授予“依法行政示范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到此,全市共有5个区荣获“依法行政示范区”称号,24个部门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一个硬件要求,就是明确了要建立健全八项行政决策法治化机制。包括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纠错制度等。
为了推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加强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建设,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和市直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地推动了各区政府、市直部门重大决策的法治化进程。多家全国知名媒体对厦门的创新举措给予了报道;省政府也充分肯定了厦门的做法,并在全省予以推广。
2、用足用活立法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全年共提请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厦门经济特区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修正案、《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正案、《厦门经济特区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修订)》等4项法规草案。制定、修订了《厦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等3个政府规章。
围绕“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实施,紧紧抓住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这条主线,在全国率先出台“先照后证”形势下的《厦门经济特区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受到国家工商总局的肯定,并作为厦门经验向全国推广。
积极拓展民主立法新模式,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首次在制定《厦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时引入“立法协商”机制,采取实地调研、政协委员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民意,收到较好成效。
不断提升科学立法水平,在全省率先建立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聘请首批25名政府立法咨询专家,进一步发挥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中的积极作用。
3、创新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职权进行重新梳理、制定行政自由裁量基准的基础上,按照全省统一规范格式将相关职权数据报送省级网上执法平台,同时在市级网上执法平台上统一公开行政职权目录、行政职权裁量基准、行政职权办理流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处罚文书、法律法规库等事项,通过机制创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预防行政执法中的乱作为、不作为等现象,有效防范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不断提升各级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全年共对《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厦门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厦门市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规定》等4件规章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推进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实施。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培训考试制度,未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创新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和无纸化考试,将以往行政执法人员脱产学习、集中培训考试的传统模式,改为行政执法人员自行登录网上培训平台学习,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4、创新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创网上审查机制
创新规范性文件管理,在全国率先开发建设规范性文件网上审查平台。该平台的开发建设,提升了规范性文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方便了相关当事人,提高了工作效率。
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贯彻执行《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依法撤销和纠正超越权限、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责任追究制度。对15件审查后存在问题的文件,责令相关部门撤回。
组织开展对涉及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现行有效的3000多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部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废止了12件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扫清制度障碍。
“厦门市规范性文件机制管理创新”荣获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5、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在全省率先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案件审理方式,依法妥善解决行政纠纷;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能,通过行政复议化解了一大批行政争议。
加大纠错力度,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当的,及时予以纠正。在市政府复议委员会全年受理的198件案件中,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的有41件,占受理总数的21%,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湖里区>> 建设阳光法治服务责任政府
全面清理行政职权,推进阳光政府建设。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共梳理区政府职权131项;区政府全体成员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职权21项;区长、副区长职权44项;20个部门的行政职权2168项。对行政权力进行流程再造和固化,推进阳光政府建设。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着重制定一系列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规定。出台《湖里区促进工业增长实施意见》,力促工业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打造福建省首个出口电光源及灯具质量安全示范区;制定《湖里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暂行办法》等产业发展导向政策,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相继出台《湖里区“四残儿童”抢救性康复护理补助办法》、《湖里区关爱专项资金使用暂行办法》等政策,把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纳入法制化轨道。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把专家咨询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环节,把听取群众意见作为主要环节,把集体讨论作为保障环节,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必要环节,实行群谋群智、民主参与,着力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逐步建立起程序严谨、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的重大行政决策运行机制。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的责任政府。以建立湖里区行政审批中心为载体,推行一站式服务,杜绝“两头受理”和“体外循环”。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审批时限平均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5%,当日即办率达79%。深化“勤廉双优”活动,创新行政监管模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治庸问责机制的意见》,强化治庸问责,2014年度给予效能问责40人次,务实高效、廉洁勤政观念深入人心。
市发改委>> 创新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大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加强“五个注重”:注重职能转变,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注重建章立制,实现职权法定;注重决策机制创新,提高治理能力;注重行政审批方式创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注重监管机制创新,提高治理水平,全面建设“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廉洁高效”的法治机关。
推进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制度化。一是编制内外部权力清单及流程图,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查、定期清理、归档管理等制度;三是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完善42项内部管理制度。
创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制度。“十三五”规划编制等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公开征集课题成果。借助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规划编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法律性质对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梳理,依法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审批事项减少三分之一;二是备案类、确认类事项全部授权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行即来即办、24小时办结;三是推进“多规合一”,推进审批流程再造,提升服务效率;四是全部取消了面向社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市卫计委>> 行政审批“一个窗口”搞定
所有行政审批“一个窗口”搞定。13项卫生行政审批全部集中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所有审批环节压缩至4个以内,比法定时限缩短70%,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重大行政决策委托专家论证把关。建立了重大卫生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重大决策前都必须经专家组充分论证。2014年委托复旦大学对我市慢性病分级诊疗改革方案组织了专题论证。
实现卫生行政管理信息化。所有卫生行政许可和处罚事项全部纳入“卫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网上信息管理系统”,接受网上电子监察,既规范了管理,又有效防控了廉政风险。
市民政局>> 用法治推进民政改革创新
用法治推进民政改革创新。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社会组织登记实现从“双重管理”到直接登记的转变。
推进社区减负工作,明确社区职责62项,共减除12项,合并事务性工作30项,简化便民服务类项目13项。网格化信息平台实现区、街(镇)、村(居)的三级联动和数据共享。2014年9月,厦门市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
用法治保障基本民生服务。修订《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出台《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养老床位补贴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全年投入920多万元支持养老事业发展。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10家机构纳入医保服务范围。
市审计局>> 三重“保险”促依法行政
第一重“保险”:审前公示制度。原则上审计进点前三天向被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公开张贴审计公示,告知执法依据、时限、内容、审计纪律及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重“保险”:六级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审计组成员、主审、组长、业务部门、审理机构和分管局领导的分级质量控制体系,明确各自职责,实行全员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
第三重“保险”:后评估制度。建立审计回访制度,项目结束后由监察室对被审单位进行回访,对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政风行风情况进行测评;开展案卷评查,严格对照《国家审计准则》等规定,重点检查审计执法各环节的规范化程度及审计成效。
市水利局>> 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
加强水利立法,完善法规制度。《厦门市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厦门市水政监察规定》、《厦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等一批法规项目出台,完善了依法管水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坚持每两年清理一次规范性文件,杜绝未审先发现象。多次梳理行政裁量权标准,行政执法案件均参照标准办理,每年开展一次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检查工作。行政执法有关事项均在网络和办公场所公开公示。
加强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模式。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加强与公安、海洋等部门的协调,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推行新型执法模式,在行政处罚中,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采取“先教育规范、再责令整改、最后实施处罚”的“三步式”执法模式。加强行政执法电子化建设,行政处罚案件一律纳入网上运行平台进行办理,加强了流程、控制、权限和时效控制,实现了所有案件“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
市粮食局>> 依法管粮 服务民生
打造阳光政务工程。加快粮食执法人才队伍培育和粮食行政法规配套规范建设,以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深化改革后行政职能两个转变的需要。通过积极推动储备粮轮换和军粮采购事务公开、以联席会议制度由专家议定轮换限价、让企业参与拟定行业扶持政策研讨、邀请人大、政协参与监督粮食库存清查等举措,践行科学民主决策与阳光政务工程。
创新管理方式。出色完成粮食收购许可商事制度改革与审批流程修订、储粮“餐桌污染”监测治理、“转圈粮”专项整治和国有粮库库容专项清查等各项监督执法工作,获评“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首次制定出台引粮入厦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做强做大以增强我市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实力。
港口管理局>> 坚持依法行政 打造法治港口
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制定了《科学民主决策六项制度》等20多个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行政行为在制度的指导和约束下有序开展。全面梳理厦门港口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各项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程序、条件、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并对外公开。
实现“四个统一”,提升执法形象。实施基层执法站点外观统一涂装,以会代训指导执法人员规范着装,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体能、队形的集中训练,推动局执法队伍形象在执法标识、执法证件、执法服装和执法场所及车船外观上实现“四个统一”。
创新顶层设计,严格执法监督。作为全省第一个跨行政区管理的港口,积极推进《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促进条例》和《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的立法研究,启动《厦门港口章程》修编工作,全力推动港口升级转型和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市人社局>> “智慧社保”成为全国范本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质量。通过理顺行政职能,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致力打造高效服务平台,“智慧社保”成为全国范本,智慧就业的应用,门户网站网上经办、服务大厅自助机自助经办和微信、手机App移动经办“随时随身”的三大信息通道,给市民带来更丰富、更便利的服务。电子社保获“智慧厦门”应用示范十佳项目和最具社会效益奖。
以制度执行为重点,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对新出台的《医疗保险健康账户管理办法》等8件规范性文件,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环节,提升了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决策水平,我市医保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受到国家医保专家组的肯定。
以规范执法为抓手,提升劳动保障执法透明度。在全省率先设立驻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室,实现劳动维权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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