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至20日,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朝卉到毕节市黔西县和金沙县调研法律援助工作。她先后到黔西县甘棠司法所、杜鹃司法所、黔西县法律援助中心、金沙县大田司法所、五龙司法所、金沙县法律援助中心调研,并分别在黔西县司法局、金沙县司法局召开调研座谈会。调研期间,李朝卉副厅长一行上门回访了5名法律援助受援人。
调研期间,李朝卉副厅长与基层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亲切交谈,关心询问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详细了解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司法所开展法律援助的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工作意见和建议,询问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查看法律援助规章制度、台账记录、案件卷宗等资料。李朝卉指出,法律援助是法律领域的“低保”,也是党和政府联系困难群众的重要桥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切实为受援群众提供标准的法律服务,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李朝卉一行专门到黔西县塔山社区车家塘组、水西街道办事处城东路、金沙县五龙社区新坝村、坪坝镇养老院分别回访了法律援助受援人胡兰、魏绪昌、王月明、杨显忠、毛继伟,向他们详细了解案件承办情况,征询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援人都激动的讲述了法律援助如何帮他们打官司的过程,对法律援助承办人员表示非常满意。李朝卉勉励他们要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多向亲朋乡邻宣传,让更多的群众知道法律援助,并向受援人送上了慰问品。
在座谈会上,李朝卉副厅长认真听取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李朝卉表示,通过实地调研走访,看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关心、支持,看到了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司法所人员扎根基层、激情工作、无私奉献和为群众提供的专业法律服务,看到了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高度评价,深受感动和启发。针对基层提出的经费保障水平不高、办案补贴标准多年没有调整、法律援助基层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她指出,这些问题在全省不同程度存在,省厅正积极协商相关部门对一些问题加以解决,针对机构、人员问题,希望积极学习一些地方设立单独编制法律援助中心的做法,将法律援助管理与业务分开,同时还要积极引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增设公益岗位、开展志愿行动等方式综合解决。
李朝卉强调,要认真谋划做好新一年度的法律援助工作,一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为指导,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二要加强机构人员建设,夯实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三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法治贵州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四要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增强法律援助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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