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2014年度贵州省级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创新项目评审中,贵州省监狱管理局申报的《创建服刑人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障新模式 解决服刑人员医疗难题》获得一致好评,所得分数在全省省级机关申报的125个创新项目中名列前茅。
长期以来省监狱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服刑人员医疗问题,多渠道、多方式地不懈努力,不仅及时向省政府报告,而且积极与省司法厅、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沟通协调,争取理解与支持,在陈鸣明副省长、何力副省长的高度重视下,达成了将该省监狱服刑人员纳入“新农合”的一致意见。在2014年参合截止日期2月28日前三天,省相关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贵州省监狱服刑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按通知要求,各地“新农合”管理部门和各监狱干警加班加点工作,及时对接沟通,认真核算人员经费数据,终于在截止日期前内将全省监狱在押服刑人员整体纳入了“新农合”。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创新性地开展监狱服刑人员“新农合”工作,一是以监狱押犯总数为参保基数,以监区(或分监区)为“户”单元,服刑人员没有身份地域的区别,均以监狱为单位整体纳入“新农合”,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以人为本的原则。二是“新农合”管理部门将监狱服刑人员作出专门标记,建立专帐,在社会人群“新农合”资金总盘子外单独运行,不占用社会人群“新农合”资金。三是实行“总额包干”,超支自负,结余滚存到下一年。四是就诊方面,“新农合”管理部门分别将监狱医院、省司法警察医院和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省级医疗机构确定为服刑人员就诊的一线、二线、三线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监狱内首诊制,监狱不能医治的再根据“新农合”的规定转院至定点二线、三线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在“新农合”资金的保障下, 2014年,全省各监狱共送大病、重病服刑人员到省司法警察医院和地方医院治疗千余人次,服刑人员监内病亡数大幅减少,病亡率较往年下降50%以上,近半数监狱实现了狱内零病亡,切实维护了监狱的安全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和全省社会大局的稳定。
“新农合”的实施,减少了服刑人员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社会的关爱,以更积极的心态投入教育改造中,监狱教育改造质量明显提升,为贵州省监狱实现“四无”目标(无服刑人员脱逃、无狱内重特大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建设平安监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社会和谐,减轻了服刑人员尤其是家属的负担,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贵州省监狱服刑人员整体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相对独立运行的做法,得到了司法部和兄弟省市的肯定和好评,司法部将贵州监狱管理局总结的经验向全国推广,青海省、重庆市、四川省、河北省、湖南省、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等兄弟单位分别来电、来函或专门派人到该局考察学习,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了率先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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