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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监狱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2015-01-26 14:17:54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贵州长安网 

  2014年,贵州省监狱认真贯彻落实刑法、刑诉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刑罚执行,积极创新狱务公开方式,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促进执法公正,为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类罪犯”收监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坚决杜绝社会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期限短的问题,省监狱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的通知》(中政委[2014]5号),及时组织全省监狱系统进行宣传学习,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切实有效的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因患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而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经诊断在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的,全部收监执行。

  增强执法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监狱对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是社会十分关注、极为敏感的问题,也是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重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中政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狱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监狱执法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全省监狱严格按照规定,坚持对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活动实行公示,同时,省监狱管理局于2014年3月19日起,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这在全国监狱系统是第一家。目前已公开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472份。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刑罚执行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监狱执法能力和水平,省监狱管理局成立了以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赵金龙为组长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全省监狱系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并及时召开全省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座谈会,通报了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情况,分析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监狱规范执法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干警执法理念有了进一步的转变,执法水平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公正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关系到监狱的执法是否公正和公平,关系到罪犯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刑法、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等新颁规章,进一步提高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水平,省监狱管理局举办了两期刑罚执行业务培训班,一是组织全省监狱分管刑罚执行副监狱长、刑罚执行科长共60多人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进行业务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司法行政、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执法问题、刑法修正案(八)对监狱工作的影响、刑诉法修正对刑罚执行工作的影响、高效警务沟通等。二是组织全省监狱刑罚执行科长、副科长、监区长及有关人员共150人进行业务培训,具体学习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学习,全省监狱对新颁规章的基本精神、具体内容、执法要求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对如何做好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刑罚执行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评查减假保案件,提高执法公信力。开展评查案件工作是中央政法委、司法部部署、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公信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有效途径。为准确把握“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加强对“三类罪犯”刑罚执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全省各监狱认真开展2014年已裁定(决定)的所有“三类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评查工作,重点审查提请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的法定条件、程序、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报减幅度等,确保了案件办理事实认定、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等方面严格、规范运行。

  认真落实接返衔接,确保出监有效管控。刑释人员衔接工作是实现“出监(所)接茬无缝对接、安置帮教无一遗漏、异地流动有效管控”工作目标的基础,全省监狱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切实做好刑释人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准确采集罪犯信息、认真开展身份核实、进行出监综合评估,对刑释人员出监后的管理提出具体建议,并将相关离监法律文书于罪犯出监前传送给户籍地派出所和司法所,同时还积极改变被动等待的工作观念,主动与刑释人员居住地综治中心、安帮办联系,协商重点帮教对象的接返事宜,促使全省刑释人员必接对象综治接返率超过83%,为落实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等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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