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未像现在这样接近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的目标!”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新乡县七里营镇刘庄村党支部书记史世领告诉记者。在1月21日上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正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促进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对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在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中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要求,并号召全省人民积极投身这一伟大实践。
据了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是事关河南省长远发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及全省人民福祉的大事,省人大常委会适时作出《决议》,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进程,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又一次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将省委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战略规划,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具体行动。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对河南省未来发展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审议通过了《中共河南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关于〈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的决议》。这是指导河南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基本坐标和路线图,是河南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宪法法律规定,重大问题应当经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为推动省委《战略纲要》的贯彻实施,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成立了起草小组,分工负责,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60余条,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决议》(草案),提交主任会议、常委会议审议,后获高票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春良介绍,《战略纲要》明确了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方针、布局、重点等,指导河南省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坐标和路线图,“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适时作出《决议》,就是以《战略纲要》精神来审视发展、谋划发展,切实把《战略纲要》精神全面、系统、准确地贯穿到工作各个方面,这对于更好地引领和激励全省人民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更好地组织动员全省人民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关心群众,要把群众冷暖记心上,决策都要以群众为中心,顺应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期盼,这也正是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我们制定《决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刘春良说,“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讨论、决定职权,是实现河南省重大决策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重要体现。从2008年至今,省人大常委会不断提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要性认识,积极探索,紧紧围绕省委的工作中心、围绕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已作出45个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还惠于民百姓是最大受益者
据了解,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制定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决议案,最初是由多名省人大代表提出的,省人大常委会采纳了这一建议。为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还利于民,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还要进一步履行法定职责,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以《战略纲要》的基本精神谋划发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以人为本,一心为民,切实把《战略纲要》精神全面、系统、准确地贯穿到工作各个方面。据悉,《战略纲要》已经明确河南省计划将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40年左右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
“人大行使重大事项讨论权、决定权,不仅促进和保障了决策的科学性,也是保障我们百姓的合法权益,以前总觉得河南省的全面小康离我们还很远,现在我们成了最大的受益者。”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云龙说,“代表民意决定国家或本地区重大事项,体现了主权在民,突出了人民当家做主。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不仅对于河南振兴、中原崛起、富民强省有着深远意义,也是一亿河南人民多少年来的共同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