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2014年审执工作情况
行政与环境资源案件大幅上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2014年度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
据介绍,2014年度,江苏法院注重依法保障涉诉民生权益。三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加强服务合同案件审判工作,一审审结服务合同纠纷25793件,同比增长20.53%。支持和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全省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216件,同比增长24.14%。积极运用破产重整,避免企业破产带来的社会震荡,审结全国第一家退市央企“长航油运”等9件破产重整案件,“长航油运案”作为国内首家退市央企重整案入选人民法院报2014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案件。
江苏法院大力加强行政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年度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063件,审结8481件,同比分别增长56.23%和46.65%;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416件,审结355件,同比分别增长48.04%和51.06%。
2014年,省高院审理的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常隆农化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侵权赔偿纠纷一案,判令污染企业承担1.6亿余元环境修复费用,同时创新环境污染案件判决履行方式,允许污染企业以环保技术改造费用部分抵扣赔偿金额,既有力制裁了环境污染行为,又鼓励企业及时进行技术改造,主动承担环保责任。该案入选人民法院报2014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案件。(记者 朱 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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