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机制,“内外兼修”求公正
——北京一中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见闻
北京一中院审判工作指标柱状图
现场再现
“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规范司法行为的过程和审判公正的结果同样重要、缺一不可。”1月16日,记者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采访时,该院院长吉罗洪反复强调这一观点。
过去的一年里,北京一中院将规范司法行为作为贯穿全年始终的一条工作主线,对内以强化案件“五个环节”为着力点,对外以主动公开促外部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4年12月23日上午,北京大学、北京梦桃园餐饮公司诉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邹恒甫侵犯名誉权两起案件在北京一中院第四法庭二审宣判,该院官方微博对宣判过程进行了全程直播,而最终案件的判决结果也获得了网友的一致点赞:“法官看着好年轻,但是感觉好威严好专业啊!”“邹恒甫的行为已经突破用事实说话的道德底线了,支持法院判决。”
吉罗洪告诉记者,自2013年开通官方微博以来,该院已通过微博直播了多起让网友们耳熟能详的热点案件。“将庭审置于大众监督之下,让网友来挑错,这种外在的压力能很好地转化成为法官自觉规范司法行为的动力。”
除了庭审公开外,该院还于去年推出了“司法公众服务平台”手机app客户端,实现了从立案预约到审判开庭、从文书送达到案件执行各个环节信息的一键查询,打通了审判流程的外部监督渠道,确保了案件各个环节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获得网友赞誉的北京大学、北京梦桃园餐饮公司诉邹恒甫案的主审法官张琦刚刚30岁出头,对他来说,自己承办的案件受到肯定似乎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面对记者,这个北京小伙儿的话语里透着一股自信。
张琦所在的民二庭庭长高萍说,这种自信来自于工作中的不断思考、总结,更得益于同事、同行间的交流研讨,“思想观点的交锋碰撞,会促使一名法官更加全面审慎地面对自己审理的案件,也能激发年轻人钻研业务的热情”。就在不久前,张琦结合自己的思考,在该院“忠法论坛”上做的一期题为《律师的意见去哪里了?——法官和律师协力提升裁判文书质量之路》主题演讲,不但引起了法官们的强烈共鸣,更赢得了与会律师的一致认可。
“提升司法行为规范化水平的基础在于法官素质能力的提升。从2014年开始,一中院专门搭建了‘忠法论坛’平台,定期组织法官交流审判经验、研讨疑难案件,有意识地把法官从繁忙的审判任务中‘解脱’出来,共同总结、研讨,有效促进了法官司法能力的提升。”吉罗洪说。
为确保这“一内一外”两方面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的最佳效果,北京一中院还将庭前准备、开庭、合议、文书制作、宣判送达“五个环节”工作作为贯穿始终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
在庭前准备环节,该院民一庭制定《庭前阅卷笔录规范文本》,统一阅卷笔录的制作标准,规范笔录内容;针对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不高问题,刑一庭组织开展示范庭审、模拟法庭,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进行旁听,推动证人出庭制度进一步落实;为了确保文书质量,民二庭开展承办人、书记员、审判长的“三级校核”,合议庭成员、审判长的“两级审阅”工作机制,通过层层把关实现裁判文书无瑕疵,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
司法行为规范化运行的成果,切实体现在审判质量的提升上。采访行将结束时,吉罗洪打开电脑,向记者展示了过去一年一中院的“成绩单”。在屏幕上显示的图表曲线中,该院审判质效综合指数、重点工作指标指数全面上升,效率、效果指数均位居全市同级法院之首。
八方来音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朱建岳
北京一中院审理的很多案件,历来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作为一名具有律师职业背景的市人大代表,我有幸多次参加该院的庭审观摩和法院开放日活动。据我观察,北京一中院在规范司法行为的各个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也受到业内广泛的称道。从一个案件的立案到开庭、宣判各个环节,法官应当如何做,都有相应的制度要求;做的怎么样,都有详细、科学的细化考评标准。这样就把司法行为规范化切实落到了实处,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到、听得着,让每一个当事人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北京一中院通过有效实施司法公开的各项措施,有利于社会获取正确的案件信息,有利于培养公民正确的司法观,有利于树立司法公信力。基于此,我要为北京一中院“点赞”。(记者 郭京霞 赵岩 通讯员 常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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