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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勇于正视纠正冤错案公信力不降反升

2015-01-23 09:24:47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不遮不掩勇于正视纠正冤错案无损司法权威 公信力不降反升

疑罪从无纠错 不必真凶现身亡者归来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对疑似重大冤假错案做到一案一报,确保逐案监督、全程监督;主动加大冤假错案复查再审力度,查实一起,纠正一起。

  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方面强化对申诉权的保障和规范,突出刑事申诉检察的监督属性和纠错功能,健全了冤假错案监督纠正机制。

  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积极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严防刑讯逼供发生;逐步取消刑事拘留数、发案数、破案数等不科学、不合理的考评指标,避免民警受考评压力而刑讯逼供、办错案、办假案。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12月15日,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相关部门立即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国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落实各中央政法机关相继出台的防范冤假错案规定,继续保持加速纠正冤假错案势头,积极完善机制,从源头有效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纠正冤假错案坚守司法底线

  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念斌投毒案,认定念斌投放危险物质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判决无罪;9月9日,因“强奸杀死邻家少女”被判死缓的徐辉,经检察机关推动再审,被法院改判无罪……

  去年以来,政法机关以巨大的勇气,坚决纠正冤假错案,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据公开报道,全年共纠正重大冤假错案12起。

  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监督纠正冤假错案为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重点,印发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从多方面强化了对申诉权的保障和规范,突出刑事申诉检察的监督属性和纠错功能,健全了冤假错案监督纠正机制。

  在陕西王江峰抢劫案中,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及调查发现,另一犯罪嫌疑人刘晓峰发案后并非如判决书所称的“在逃”,而是公安机关根本就没有找刘晓峰进行调查核实;案发当天,被害人是以女友身份到王江峰家做客,王江峰没有抢劫的动机和行为。

  经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报告,陕西省检察院指定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对王江峰抢劫案提起抗诉。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王益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经再审,法院将判处王江峰有期徒刑10年改判为3年6个月。检察机关再次提出抗诉,2014年7月11日,铜川中院宣告王江峰无罪。

  人民法院是确保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过去一年来,人民法院对冤假错案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不怕自曝家丑,勇于依法纠错。在所纠正的12起重大冤假错案中,9起由人民法院再审或二审改判。

  为纠正冤假错案,最高人民法院加大了监督指导力度,要求下级人民法院对疑似重大冤假错案做到一案一报,确保逐案监督、全程监督;主动加大冤假错案的复查再审工作力度,做到查实一起,纠正一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意见规定,各级法院要依法及时审查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尤其是认真复查当事人或其近亲属长期以“喊冤”等方式反复申诉、被告人以无罪为由拒绝减刑、刑满释放后以无罪为由继续申诉的案件。

  同时,各地法院对可能宣告无罪进入刑事赔偿程序的案件,积极做好工作预案,依法启动赔偿程序,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呼格吉勒图案从再审改判到受害人亲属领到200多万元赔偿金,仅用时半个月。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注意到,去年纠正的一批冤假错案中,很多并没有出现“亡者归来”“真凶现身”现象,他说:“从过去遮着、掩着冤假错案,到现在勇于正视错案、纠正错案,这一改变,充分显示了司法机关在保障程序和实体正义上的态度和决心,不但无损司法权威,反而令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完善制度链条预防冤假错案

  2014年2月18日晚,河北省顺平县北朝阳村村民王玉雷报案称,发现村民王伟躺在地上,旁边有血迹。该县公安局经侦查认定王玉雷杀害王伟,将其刑事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

  顺平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王玉雷所作9次供述中,前5次均为无罪供述,对作案工具也有3种说法。检察人员提审时,发现王玉雷身体多处淤青、右臂骨折,但他回避受伤原因,仍作有罪供述。该院检察长带队第二次提审,王玉雷才称受到刑讯逼供。

  经研究,顺平县检察院依法对王玉雷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向该县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补充侦查提纲。该县公安局经重新侦查,最终查获真凶。

  一个冤假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2014年,各级政法机关在纠正冤假错案的同时,通过完善涵盖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环节制度链条,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努力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据悉,最高检侦查监督厅目前正在组织对故意杀人等50种案件起草制定《常见新型疑难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指引》,强化逮捕证据条件的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坚守预防冤假错案的底线。

  河南、浙江、福建等地就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到每人必问或每案必问。重庆、上海、河北等地探索由检察官主持,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被害人等参加的听审式审查逮捕方式,增加审查逮捕透明度和公信力,防止错捕。

  侦查机关是防止冤假错案的第一道关口。过去一年,各级公安机关积极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严防刑讯逼供发生;逐步取消刑事拘留数、发案数、破案数等不科学、不合理的考评指标,避免民警受考评压力而刑讯逼供、办错案、办假案。

  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探索将命案审核权上提到市级公安机关,规定涉嫌故意杀人、强奸等8类刑案中有被害人死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均上提到市公安局加强审核把关,进一步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在最高检公诉厅、公安部有关部门的共同推动下,各地普遍推行侦查、公诉办案沟通机制,明确指控犯罪所需证据规格,共同提高办案质量。

  去年以来,最高法积极推动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试点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通过独立行使审判权,避免人情案、关系案。各级法院严格执行法定证明标准,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坚持疑罪从无,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将冤假错案堵在审判大门之外。

  为发挥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中的作用,公检法纷纷出台与律师建立良性互动关系的文件,保障律师依法充分行使权利。最高检2014年12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律师执业权利进行了全面、充分的保障。

  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有责必究

  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3天后,该案原专案组组长、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

  内蒙古有关方面表示,已成立调查组,参与呼格吉勒图案侦查、起诉和审理的所有人员都将接受调查。

  冤假错案的发生,往往与执法司法人员不负责任、徇私枉法有关。

  针对这一情况,2014年,各级政法机关积极落实执法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用权谁就要负责一辈子”成为政法机关的行为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的《广西法院错案问责办法(试行)》规定,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生故意篡改、隐匿证据等行为,或出现协助、指使他人作伪证等情况的,都将被认定为办错案,办案法官将被调离岗位或免职、责令辞职甚至辞退;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明确错捕、错不捕的认定标准,严格划分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或检察长相关责任,建立错案检讨、责任落实制度。

  陕西、江苏、重庆等地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执法责任清单、冤假错案防止、纠正及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记者 周斌 文/图)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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