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上午,四川省成都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隆重召开。会上,成都市检察院也给出了一份满意的成绩单。记者获悉,2014年以来,成都市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依法治市。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成都市检察机关在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上着力,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国率先建信息化监督平台
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5月,成都市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与侦查机关会签文件共同建立监督衔接机制,建立案件信息共享、重点案件情况通报、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并创新推出信息化监督平台,将侦查活动监督事项按照侦查办案流程分解为39类341个监督项目,全面涵盖了各个侦查活动监督点。
据介绍,该平台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接,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实现了在审查逮捕办案中适时、同步、准确、全面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目的,实现侦查监督与执法监督对接配合。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已全面覆盖投入使用。
全市检方通过该平台对侦查活动中的不规范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14件次,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加强监督,维护了法律尊严。
跟踪监督61项审判活动
2014年,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与成都市法院会签了相互监督制约工作意见,建立定期联系、情况通报、执法考评协作等制度,将监督结果作为监督方和被监督方的绩效考评参考,强化监督协作配合和结果运用。
依托信息化平台,将审判活动程序中可能存在的违法风险事项细分为16个大项61个小项,全部植入信息化平台进行跟踪监督。
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利用该平台纠正审限、送达等程序性问题143个,提起刑事抗诉88件,同比上升112%。
防冤假错案防止司法权滥用
“加强法律监督,能够促进公正司法,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成都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4年以来,全市检方办案时坚持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基本法律原则,依法排除非法证据281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461人,上升8.3%。对27名逮捕后经审查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促进司法文明。
另一方面,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加大了惩治司法腐败力度,强化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依法监督不按规定程序办案、滥用强制措施、违法侦查取证、违法扣押冻结款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纠正违法219件,防止司法权滥用。
提高民行监督力促进依法行政
除了对刑事诉讼开展监督,成都市检方还加强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保护人民群众民事合法权益。2014年以来,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2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8件。
与此同时,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司法人员违法行为调查、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三大专项行动。结合司法改革契机,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案件进行司法监督。
要推进依法治市,必须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14年以来,成都市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对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把行政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规范行使权力,促进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共审查行政执法案件156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质量,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监督移送司法机关87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4次。开展深度调研时,就规范土地流转、发展总部经济等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总结发案规律,发出规范拆迁流程、规制金融创新等检察建议75份。(曾晶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