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因此,有力打击制假售假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刻不容缓。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公诉部门曾办理的徐某等28人、王某等22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案件,开展调研,剖析案件特点,查找犯罪成因,提出对策建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的职能作用。
近年来,随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曝光率增高,针对这一问题,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在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监督合力,完善监管体系,有效打击和预防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监管机制的基础上,本溪市人民检察院还通过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引导,使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中老年人,了解如何区分食品、药品和保健品,如何辨别假冒伪劣产品,清醒地认识到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性,树立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意识。并加强对生产商、代理商、药店经营者的宣传教育,规范经营管理,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做到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不制假、不售假,形成人人参与打假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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