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南平市全市律师业务总收入4338.65万元,同比增长23.79%。
全市共有34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合伙所23家、国资所2家、个人所9家;执业律师290人,其中社会律师228人、法律援助律师16人、公职律师46人;本科以上学历244人,占律师总数的84%,比增15.6%。社会律师中党员89人,占社会律师总数39%;已建立独立支部或联合支部的律师事务所17家,担任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律师有21人,占社会律师总数约9.2%;全市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718家,比增11.5%;共办理各类案件6859件,比增24.3%,其中:代理民事案件4613件、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987件、行政诉讼案件62件,非诉案件249件,仲裁业务34件;律师在办理各类案件中,调解成功593件,占总案件数8.6%;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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