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因事实争议较大,该院首次试行适度分权大陪审制,由1名法官和4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该案,并邀请了1名检察员列席监督。
据悉,“适度分权大陪审制”是指提高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比例,并将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相分离,人民陪审员在对事实的认定中起主导作用,法官对法律适用起主导作用。该模式主要适用于法律关系明确,但事实争议大,且矛盾对立或社会关注的民商事案件。在启用“适度分权大陪审”模式审理案件时,合议庭须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人民陪审员所占比例应不少于四分之三。
在这起案件开庭审理前,主审法官与4名陪审员还召开了庭前会议,告知了案情及相关规则纪律。庭审过程中,陪审员就争议实事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询问。
“适度分权大陪审制是陪审制度的升级模式。”该院民二庭负责人介绍说,在该模式下,陪审员的积极性比以往更高,改变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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