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前期山东省面临的严峻公共安全形势,山东省公安厅审时度势,及时调整部署,于2014年11月开始,部署开展以消防、交通、危化品、校车、渣土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的为期4个月的“五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作为主要负责交通、校车、渣土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山东公安交警部门不断细化工作措施,强化部门协作,狠抓隐患整改,确保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1月16日,山东省公安厅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推进会,对全省交通、校车、渣土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交通——
彻查整治道路危险点段,改善道路交通运行环境
现状
全省乡道、村道等低等级道路共20.19万公里,占全部通车里程的79.86%,其中路面未铺装或简易铺装公路8.36万公里,等级较低的三、四级公路875公里,超期服役老油路3456公里,四、五类桥梁128座。全省大部分乡道、村道路基和路面在原有乡间道路基础上简单改造,有的桥梁、急弯、路口、陡坡路段不符合公路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视距短、线形差,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量存在。部分国道、省道路口、路段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甚至缺失,特别是农村平面交叉路口缺少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整改举措▲▲▲
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五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山东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联合各地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全面排查城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逐一进行现场勘查,确保覆盖全面,不留死角。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新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560处。
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机制。行动中,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借助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平台,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坚决杜绝新增隐患、减少存量隐患和持续滚动摸排的原则,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彻底摸清隐患底数,做到在道路上每发现一起隐患,就迅速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制订整改方案,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落实到每一名具体人员,确保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同时,他们借助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有利契机,建立健全公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挂牌督办、定期复查、群众举报等制度,形成隐患排查工作常态长效机制。据统计,2014年,全省共挂牌督办道路交通危险路段644处,整改562处,整改率为87.2%。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新排查出的560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已整改382处。
重点车辆重点管控,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坚持源头管理,强化对客货运车辆及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集中排查重点车辆数据,各地建立了重点车辆管控档案,实现了对重点车辆的有效管控,有效减少了其肇事肇祸数量。同时,全省各地加大对“四非”(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报废回收)机动车、酒驾、超员、超速、超限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维护了路面交通秩序。行动开展以来,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09%和11.77%。
校车——
深入推进“平安校车”工程,破解学生交通安全难题
现状
据统计,全省共有幼儿园18528所、普通小学11151所、普通初中2917所,幼儿园在园幼儿262.43万人、小学在校生625.98万人、初中在校生317.98万人。由于山东省校车安全条例实施办法还未出台,全省校车安全管理的过渡期限和校车服务方案尚未确定,造成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有关职能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尚未形成有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尚未明确,因此整个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而造成校车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变更车道等。
整改举措▲▲▲
深入分析,强化部署。2014年12月4日,在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专题会议上,山东省公安厅汇报了全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公安机关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采取的工作措施,并就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2014年12月7日,山东省公安厅承办了全省校车安全整治电视会议,对公安机关开展校车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今年1月8日,山东省公安厅联合省教育厅、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地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地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消除学生儿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截至目前,联合教育部门共排查中小学、幼儿园18747所,检查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19937辆,登记集中接送学生车辆5965辆,排查出未经许可接送学生车辆14651辆。
建立校车许可制度。截至目前,全省17个市均建立了校车许可制度,对校车实行户籍化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台账,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规范校车运营行为。全省共审核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13012人,登记接送学生车辆10497辆,其中专用校车车型7977辆,取得校车标牌的6166辆。
强化校车运行管理。为确保校车行车安全,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校车行驶路线、停靠站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依托助学岗,在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严厉查处学生接送车辆超员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省共查扣“黑校车”452辆,整改校车安全隐患1120处。
强化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校车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广大民警进校园宣传,教育学生自觉抵制“黑校车”。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使用违法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危害。
渣土车——
源头管控常态监管,确保渣土车治理不留死角
现状
据统计,全省纳入管理的渣土运输企业623家,渣土运输车14747辆,密闭化达标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车辆分别占渣土车总数的85.6%和53.3%。2014年,全省共发生涉及渣土车道路交通事故1840起,致使264人死亡,1036人受伤。一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在日常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对渣土车的管理大多是针对单个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部门联动配合对于渣土车监管和驾驶员的宣传教育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超载运输、闯信号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是造成渣土车肇事的主要原因。
整改举措▲▲▲
顶层设计。渣土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得到了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各地纷纷由政府主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联合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成立领导小组,综合治理。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全省渣土车规范运输“十个必须”》,从渣土车运输源头监管、路面行驶、联合执法等10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源头整治。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工地及运输企业进行深入摸排,彻底摸清渣土车底数,将不合格的企业和运输车辆清除出运输市场,实行“行业准入制度”,建立渣土运输企业及渣土车驾驶员管理档案。各地还制定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办法,强化培训、教育及考核,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行为。各地交警部门还联合住建部门,加强对渣土运输企业的监管,与其签订《城市渣土运输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企业主体管理责任,形成建筑渣土运输的规范运营秩序。
严管严控。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从建筑工地源头、渣土车辆运输许可、运输路线管控等各个环节强化监管,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在城区主要路口设卡堵截,闭门落锁查控。交警部门对渣土运输车未密闭覆盖上路、未洁净上路,未悬挂、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闯信号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处罚上限处理,始终保持了对渣土车严管严查严控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山东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住建部门将全省623家渣土运输企业和14747辆渣土运输车纳入了规范管理平台,其中渣土车密闭化达标车辆和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车辆分别占总数的85.6%和53.3%。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查处渣土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8012起,同比提高42%。(记者 李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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