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从1月16日起,辽宁省公安机关将通过“打、防、管、控”等措施,依法严厉惩治破坏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在严厉打击破坏草原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中,辽宁省公安机关将组织专人对各区县草原分布情况进行摸排,摸清底数;坚决打击处理破坏、偷窃草原围栏、毁坏草原开矿等违法犯罪行为,达到刑事案件标准的将快侦、快办、快诉,达不到刑事案件标准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为确保打击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辽宁省公安机关将加强与畜牧局及草原监管机构的协调沟通,通过联席会议、线索转递等方式共享信息资源,积极配合当地畜牧部门的执法工作。同时,辽宁省公安机关定期组织办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辟案件线索来源,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记者谭彦叙、通讯员吴丽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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