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检察院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好服务工作,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多措并举提高服务民生质量,促进社会和谐,赢得了一致的赞誉和认可。
2013年,新疆阜康市检察院在全疆首次设置了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设立检察工作室,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考核组的好评。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更好地发挥检察室与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制定《阜康市检察室工作规则》,其涵盖检察室工作职责、受理来信来访处理办法、职务犯罪线索的收集和初查规定、执法活动监督等方面的内容。二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检察室贴近基层群众的优势,畅通便民、为民服务渠道,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不作为、乱作为及侵害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等问题依法进行监督,有力促进行政执法单位的公正廉洁执法。
与此同时,该院还努力抓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注重预防与帮教相结合。2014年,该院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9人。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打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真办理和对待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全面审查和寓教于审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三个见面”,即案件承办人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长或其监护人见面,与辩护人见面,与在校生的老师见面。对共同刑事案件中涉及到未成年的被告人,实行与成年被告人分案起诉,做到“三分案”,即公安机关分案移送,检察院分案起诉,法院分案审判的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进行封存,做到独立归档、及时归档、专人管理。
此外,该院还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专项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清理职务犯罪积案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打击整治暴力恐怖音视频专项行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强化学习教育,突出政治坚强,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树立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到文明、理性、平和执法。不断加大业务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李旭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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