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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检察院:强化措施防医卫系统犯罪

2015-01-16 11:01:28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正义网 

  “重庆某医药公司在我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中,发现其有行贿罪的记录,被列入医药采购‘黑名单’后,九龙坡区妇幼保健院、九龙坡区第五人民医院就终止了与该医药代表的业务往来。”记者1月15日从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近年来针对医卫系统贿赂犯罪高发易发的突出现象,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阳光卫生”专项预防活动,建立行贿犯罪查询、备案和处置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了贿赂犯罪的发生。

  据悉,该院建立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共享平台后,全区医卫系统所有药品、医疗耗材和设备采购、招标须先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将“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的条件之一,对供货商进行廉洁筛选,排除有行贿记录的医药企业和业务代表参与采购竞价、招标投标。证实相关企业有无行贿犯罪情况的“告知函”报区卫生局纪委监察室备案,该局纪委不定期随机抽查,防止内外勾结、弄虚作假情况发生,促进全区医疗卫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目前,该院已接受全区医疗卫生行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00余次。

  该院有关负责人说,“集中备案,动态筛查行贿记录也是我院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个作法。”据介绍,为提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该院每年年初为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提前预约、集中查询服务,一次性查询所有供货对象的犯罪记录。到2014年底,该院已为全区各医院、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共27个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一次性集中查询服务,帮助完成供货商行贿犯罪筛选备案工作,帮助医疗卫生系统将9个有单位行贿记录的不良企业,以及5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个人排除在招标、采购之外。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该院与九龙坡区卫生局实行不良记录逐级报送制度,让各医疗卫生机构在招投标、供应采购、资质审查、商业谈判等业务往来中,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业务代表,根据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如实填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报送表》上报区卫生局,再逐级上报至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列入“黑名单”并在各级政务网站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两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该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了医卫系统贿赂犯罪的发生,也获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沈义 陈泓伶)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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