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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2014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再创新高

2015-01-15 14:29:23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浙江省司法行政网 

  2014年,浙江省乐清市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2014年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25件,比上年增长10%,再创历史新高,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116.5万元。全年接待来访来电2057人次,同比增加44.3%。

  一是建网络,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进一步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合理布局法律援助网络。健全市、镇(街道)、社区三级援助网络。建立了9个镇、8个街道、22个农村新社区法律援助站,并在全市74个社区设立法律援助点,创建率达到100%。村居(社区)全部建立了农村法律援助联络员。抓好行业性、专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全市共建有31家行业性、专业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拓展了法律援助服务空间。依托法律服务便民驿站,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通过在市政府、法院、车站等地设置法律服务便民驿站,切实提高了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力。

  二是降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农民工 “讨薪”和工伤案件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同时从乐清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应农民工之需,工伤和欠薪案件引入非诉机制,以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对工伤和欠薪案件先行调解,若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再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予以仲裁或诉讼代理的法律援助,从而快速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2014年,乐清市各法律援助站点共受理非诉案件465件,其中工伤案件213件,欠薪案件216件,非诉案件占比为45.2%,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监管,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严把“三关”实行“三个制度”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严把办案流程关,实行诉前风险告知制度。对不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明确予以告知,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准备的材料,并在受理后告知其诉讼风险。严把案件质量关,实行案件质量跟踪制度。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制度。严把案件归档关,实行案件分类管理制度。要求承办人员及时将办结的案件分类整理归档,将审批卷和业务卷分类管理。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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