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浙江省奉化市司法局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紧扣因地制宜、就近服务、协商选择原则,加强考核管理,优化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以三个“转变”为推动力,进一步强化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弥补农村“法律短腿”问题,切实满足农村和农民的法律服务需要。
一是“有形覆盖”转变为“有效覆盖”。 年初,对全市355个行政村的农村法律顾问进行全面调整,结合“地利”“人和”因素,实行双向选择,既确保“全覆盖”又能发挥实效。落实法律顾问公示制度,结合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农村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推行工作日志制度,要求法律顾问在《奉化市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手册》上实时记录工作开展情况,随时接受监督检查。2014年,全市农村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875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4次,开展村务“法律体检”116个,办理法律援助24件,协助处理信访问题36起,调解矛盾纠纷67起,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42个,协助顾问村处理其他涉法事务30起。
二是“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下发《奉化市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法律顾问以村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变“等上门”为主动“走下去”,每个法律顾问每季度至少主动为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1次,以服务次数量化提升工作的积极性。优化服务模式,强化服务质量,通过座谈、列席村委会会议等形式,有针对性地为顾问村提供专题法律服务。例如,为花木专业村剖析花木交易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问题,帮助降低法律风险;结合地缘因素,对临近水库的顾问村开展“五水共治”专题法律服务;为村干部和村民讲解土地承包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村民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帮助调解村民之间的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纠纷,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
三是“机械管理”转变为“能动管理”。强化对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和考核,落实跟踪监督制度,以年度考核为指挥棒,以不定期走访、抽查为手段,及时发现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到位。完善奖惩机制,根据《奉化市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结合顾问村和司法所意见,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全方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补贴发放挂钩,以奖惩促服务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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