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
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摘要(二)
袁国霞
安徽省安庆市检察院监所处处长
■一句话推荐:维护正义、铁腕惩贪,尽显执法者刚正本色
■感人故事:
2011年,袁国霞奉命领办九成监狱管理分局原党委书记吴其伟受贿案。初次接触就明显感觉到,吴的心里有所准备,且多年的政法工作和15年的领导岗位经历“锻炼”了他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如何啃下这块硬骨头?在深入分析吴其伟个性特征后,袁国霞决定“攻心为上”,接二连三地出示吴在土地出租、工程发包等方面的犯罪证据。在大量证据面前,吴其伟的心理防线被彻底击垮,最终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办案时,袁国霞还善于从女性特有的视角去审视每一个对手,根据不同对手的不同心理采用不同策略与其打“心理战”。在办理望江县公安局原局长冯华东受贿案中,袁国霞敏锐捕捉到冯的情绪很不稳定,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引发过激行为。她将审讯改为“和风细雨”的聊天,从冯的成长、任职经历,到同是从事政法工作的切身感触,再到家庭对他的殷殷希望和当前所承受的种种压力,言之凿凿、情之切切,一步步消除了冯华东的抵触和对抗情绪,从人性关怀的角度逐渐松弛、瓦解了其负隅顽抗的心理防线。接着,为彻底打消其侥幸心理,她又适时抛出掌握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旁敲侧击,引导其走坦白从宽之路。最终,冯华东主动交代了自己收受贿赂1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2012年6月,袁国霞离开了反贪,调任监所处任处长。
刘龙清
福建省漳州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处正科级检察员、副主任法医师
■一句话推荐:他用手术刀解剖案件的难点和疑点,一笔一画刻写公平和正义
■感人故事:
2014年5月31日,周某替哥哥运送化肥,车辆行至李某林的蜜柚园山路时,李某林予以阻拦。双方发生纠纷,李某林持螺纹钢将周某打伤。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周某左手第3掌骨骨折,属轻伤。李某林一家认为轻轻的一个动作不至于造成周某那么大的伤害,要求对周某的损伤程度重新鉴定。当知道案件要委托给刘龙清做重新鉴定时,李某林的女儿李某特地去打听了解。“知道他是个帮助老百姓的检察官,在漳州法医界很权威,我们相信他做的鉴定。”李某说,她特地写了一封信给刘龙清,陈述父亲伤人案中的疑点,希望引起他的重视,能得到一个公正的鉴定意见。
2014年7月23日上午,李某林一家来到漳州市检察院“刘龙清劳模工作室”,等待重新鉴定的结果,共同在场的还有被害人周某。刘龙清拿着周某的左手掌骨CT片,解释片子里那条锐利透亮的线,意味着有骨折,构成了轻伤。“他说的话,我们相信。”李某林表示,愿意对周某的伤害进行赔偿,双方当场表示愿意和解。这个过程仅仅花了5分钟。
16年来,刘龙清所在的漳州市检察院无偿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免费鉴定1500多件,为群众节省鉴定费120多万元。
刘鸿斌
江西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
■一句话推荐:愿做反贪鸿雁,翱翔法治天空
■感人故事:
“要用智慧办案”是刘鸿斌常说的一句话。他有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和长期的实践经验,任何大案要案难案一到他手里总能迎刃而解。
新余市某国有公司原经理熊某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案件,发生在1998年。这起案件案情复杂,困扰了发案单位多年。熊某具有反侦查意识,把挪用该公司的钱说成是借款,甚至说成是经济纠纷。该公司历时5年无数次催讨,还到法院打民事官司等,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都无济于事。刘鸿斌接手办理这起案件后,精心组织,重视初查,从账上发现证据后迅速固定证据,并利用证据打破熊某编造的谎言及其同其子订立的攻守同盟,仅用16天就突破了全案。熊某在证据面前不得不低头认罪,承认是挪用公款不是借款。后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刘鸿斌所办的大要案大多是难啃的硬骨头。在查处新余市石油公司原党委书记甘某涉嫌贪污、受贿案时,甘某因为当过兵,上过前线,立过战功,对自己的问题不能正确对待。细心的刘鸿斌在甘某家里搜查时,发现了甘某精心收藏的一块子弹弹片。刘鸿斌用这块弹片做甘某的思想工作,使甘某流着眼泪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忏悔。最终,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判处甘某有期徒刑八年。
张敬艳
山东省菏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牡丹区检察院检察长
■一句话推荐:走进百姓心中的检察官
■感人故事:
张敬艳常讲:“检察院就是为人民建的,我们啥时候都得把群众的事当回事,啥时候都不能把群众当外人。”不管是群众打一个电话,还是发一条短信,或者送来一张纸条反映问题和表达诉求,张敬艳总是一一放在心上,一时难以处理的,他都记在手机里,化解一个,从手机里删掉一个。
农民陈某认为法院判决不公,要求见张敬艳反映问题。白天工作忙,张敬艳就晚上约他谈,连续11个晚上,都谈到零点以后。到了第12天,张敬艳按时在办公室等他,而他却没有来,电话中他告诉张敬艳:“张检,我说也说不过你,熬夜也熬不过你,我得歇歇!”几天后的一天凌晨两点,陈某突然发来短信:“张检,我的案子处理不好,我不想活了。”张敬艳急忙拨通电话,约他见面。深更半夜去见一个要走极端的人,妻子很是担心,没有做解释,张敬艳披上衣服,穿着拖鞋,心急火燎地赶往约定的地点。大半夜的,寂静清冷的大街上,空荡荡的就他和陈某两个人,一直谈到凌晨4点多,陈某的情绪才慢慢稳定下来,答应不再有轻生的念头。分手后,望着陈某远去的背影,那一刻,张敬艳感受到了“群众心安我才安心”的幸福。转身往家走时,才发现妻子在旁边一直默默地陪着他。
在接访过程中,张敬艳提出了“有理推定”的工作理念,在听取群众表达诉求时,首先相信群众是有理的,“只有这样,才能有足够的耐心和诚心来听取群众的意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化解群众心中的积怨,在充分相信群众、尊重群众中实现定分止争。”
刘桂琴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
■一句话推荐:琴心剑胆写正义,无怨无悔为百姓
■感人故事:
刘桂琴刚到控申科工作的时候,有人问她:“你当得了出气筒、受气包吗?”她知道,老百姓上访,大多是遇到了不公、不平、不明之事,要想让这些憋着一肚子委屈、不满,甚至怨恨的来访者满意而去,实在是件不容易的事。在接访中,无论遇到多么疑难复杂的告急访、集体访,她都能稳妥处理,只要解决问题有1%的希望,她就付出100%的努力,竭尽全力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
三年前,裴城镇几十位群众来该院上访,反映自己把省吃俭用的钱存在裴城信用社代办员侯某处,侯某携款外逃,被抓获后已无力还款,而信用社不承认侯某的代办员身份,拒绝兑付群众的存款。听了群众的哭诉,刘桂琴立即深入裴城信用社进行调查,让她失望的是信用社几年前已将侯某的代办员改为联络员。但刘桂琴并没有放弃,继续深入储户走访,耐心听储户讲当时存钱的详细经过,从中发现虽然在农村信用社改制时将代办员改为联络员,并明确规定联络员在联络业务时不管理具体账务、不接触现金、不单独到信用社营业网点为储户办理业务,但信用社并没有将联络员的职责明确告知给群众,在实际操作中还是让联络员代替储户办理业务,信用社理应为其管理上的纰漏承担责任。随后该院依法改变公安机关对该案的定性,以挪用资金罪对侯某提起公诉,信用社承担连带责任。她又与公益律师联系,请律师全程无偿帮助群众到法院打民事官司。63名群众终于从信用社拿到了80万余元的存款。
程然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
■一句话推荐:七个岗位见证了她视责任如泰山、视群众为亲人
■感人故事:
程然的起点并不高。1997年3月,19岁的她到孝南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时,还只是一个中专毕业生。通过10余年的苦读,程然完成了令人惊叹的“三级跳”:2005年,自学拿到法律本科文凭;2011年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检察官任职资格;2013年,又以优异成绩考取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
2013年初刚调任公诉科副科长,程然就受命审查一起团伙抢劫案。阅卷中她发现,多名犯罪嫌疑人均供称自己的行为是受一个外号叫“猫子”的人指使,可查遍案卷也没有发现“猫子”的相关材料。她多次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大力追捕。涉嫌5起抢劫事实的“猫子”最终到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2013年7月,一起经济犯罪案件的10多本卷宗递到程然面前。嫌疑人萧某与某公司共同注资成立一家壁纸销售公司,萧某擅自将新公司注册资金中的203.3万元从公司基本账户抽出,转入私人账户用于炒股和消费。某高校法学院知名教授为其作无罪辩护。
程然迎难而上,加班加点审查案卷,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职务侵占犯罪,而非公安机关认定的合同诈骗犯罪,得到全科赞同。为夯实证据,她组织两次司法会计鉴定,又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最终完全靠书证材料锁定了这起“零口供”案件,用事实和证据使辩护人放弃了无罪辩护的初衷。
陈运周
湖南省新田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
■一句话推荐:与癌共舞,以对检察工作的绝对忠诚铸就璀璨人生
■感人故事:
陈运周得知自己身患鼻咽癌是在2012年7月初,当时,他参与办理的一起处级干部受贿案件正处于攻坚阶段,为了不影响工作,他悄悄地将诊断书塞进抽屉,若无其事地继续和干警们不分昼夜地部署调查,参与审讯,直到8月底,才向检察长报告病情,以学习培训的名义请假治疗,同时请求不要将自己的病情告诉家人和同事。
2014年4月,新田县检察院立案查办了县国土局原副局长陆某受贿案,陆某是陈运周的老同学,在作了有罪供述之后又翻供。陈运周得知后,7月3日,拖着刚做完化疗的虚弱身体,往返近10个小时车程,亲自到湖南省检察院汇报案情,办理延长羁押手续;7月4日,又带着办案人员赶到看守所提审陆某,对陆某进行耐心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临走时他对陆某说“这几天你在里面好好想想,如果我身体允许,还没有倒下的话,过几天我再来”;7月8日,顶着近40度的高温,陈运周第二次来到看守所,强撑着病体,嘶哑着声音,用近3个小时的时间对陆某进行说服教育。陈运周说:“我兑现了对你的承诺,是对你负责,也希望你能对自己负责,拿出一个好的态度,把问题说清楚。”看到陈运周半副残躯、一腔热忱,陆某愧疚得无地自容,她说:“老同学,你都这样了,还来看我,给我做思想工作,我再翻供还是人吗?”而此时距离陈运周的生命终点仅仅23天!
周业胜
广东省检察院控告检察处副处长
■一句话推荐:群众的笑容就是我最大的安慰
■感人故事:
周业胜亲民爱民,常常慷慨解囊资助来访人就餐返乡费,联系解决陷入困境的上访人到救助站食宿等。2014年,信访人罗传喜夫妇多次滞留广东省检察院上访长达4个月,两次服毒自杀,周业胜多次悉心劝导至凌晨一点多,并多方联系惠州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化解矛盾,打开信访人心结,促使其放弃了轻生念头。为维护和谐稳定,化解信访风险,周业胜还先后两次共取出一万多元个人存款,借给素昧平生的来访人吴蔚娟,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2012年底,信访人罗先才因不服罗湖区法院及深圳中院的行政赔偿决定连续到广东省检察院上访,尽管控告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刑申部门承办人也对其释法说理,但罗先才仍指责检察机关办事不公。周业胜考虑到当时天气恶劣,且上访人年老体弱,为防止其身体出现意外,安排保安为其撑伞,及时将其劝进候访室,通知医院的救护人员对罗先才的身体状况做基本检查,并持续观察其身体状况,每隔15分钟派人与其沟通。午饭时分,又为其送上面条,端上热水。但罗先才精神状况始终不佳,且一天未进食任何东西。
周业胜一方面联系急救车将罗先才送至医院救治,并为其提供医疗费、餐费、杂费等困难救助,另一方面与其老家所在地四川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取得联系,进而通知到罗先才的堂兄及女儿等亲友前来。周业胜通过释法说理,向罗先才讲明该案已不属涉法涉诉案件,最终妥善地将罗先才送回其户籍所在地,并协调当地党委政府落实了相关稳控措施。
甘桂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检察院公诉二科副科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负责人
■一句话推荐:伸张正义道路上的侠骨与柔情
■感人故事:
“甘姐姐,今天我终于能重新回到学校上学了,谢谢甘姐姐对我的帮助,让我坚定了重新生活的信心,看到了希望。”2014年7月的一天,甘桂明带领桂林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的干警来到桂林一村镇,对一起强奸案被害人进行回访时,听到被害人这样说。
2013年7月的一天晚上,被害人小双(化名)在村里被同村的男子侵害。这让年仅13岁的小双跌到了人生悬崖的边缘。该案由当地基层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甘桂明通过认真审查案卷,发现该案情况较为复杂,于是她决定立即针对该案展开全面审查。
第二天,甘桂明赶赴被害人小双家中,想向小双详细了解当时案发的情况。她了解到小双父亲早逝,母亲因病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小双已经不敢上学,成天躲在家中,不敢与他人接触。甘桂明姐姐般的照顾和关心让小双真正向她敞开了心扉,从而能够再次陈述当晚发生的事。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甘桂明在收到二审法院判决后,联系基层院向相关部门反映小双家里的情况,争取到了3万元国家刑事司法救助金,市扶贫办及当地党委政府等通过整合各项扶持资金筹集3万余元,检察干警也为小双一家捐款1万多元。
周经发
海南省文昌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原科长
■一句话推荐: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官
■感人故事:
2013年6月18日的傍晚,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镇的街道上挤满了为周经发送行的男女老少。就在这一天的凌晨,周经发因工作过度劳累,心脏病突发,离开了人世,年仅56岁。
在送行的人群中,有一位悲痛欲绝的中年人,他就是陈宋霖,他和周经发的故事还得从2012年说起。当时陈宋霖因一块承包地与同村村民林某产生纠纷,起诉到文昌市法院被驳回。陈宋霖不服,申诉到检察院。
周经发受理案件的那天,天还下着大雨,可是他不由分说立即出门赶往现场查看。陈宋霖的辣椒地位置偏僻,车根本开不进去,周经发硬是冒着雨,徒步走了1个多小时,接着他又脱下鞋袜、卷起裤腿,深一脚浅一脚蹚过路上那条宽达5米的臭水沟,到达辣椒地后,片刻都没休息,又下到陈宋霖被淹的田里,伸手探查被堵塞的水管。看到周经发头发湿漉漉的,满脸泥浆,双腿更是沾满了蚂蟥,从小孤苦伶仃长大的陈宋霖再也控制不住,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周经发看到他那样,有些诧异,他熟练地用双手拍着腿上的蚂蟥,笑道,“男子汉,哭什么?我也是农民的儿子,知道你的难处!”陈宋霖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从小是孤儿的陈宋霖,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是温暖,什么是兄弟情谊。
在周经发的协调下,法院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陈宋霖获得了赔偿,承包地的权属争议也解决了。
潘朗
重庆市荣昌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一句话推荐:百姓喜爱的民心检察官
■感人故事:
潘朗的手机号用了10年了,从来没有换过。他习惯用自己的手机联系案件当事人,“这样,老百姓可以随时找得到我,还可以增进亲切感,这么多年,我这都成热线了。”潘朗憨厚地说。
2012年10月,潘朗陆续接到了荣昌县路孔镇玉鼎村不少村民的电话。这些村民都是重庆某农业开发公司在承包该村的白果林时聘用的工人。公司口头约定每天给他们劳务费50元,每月发放劳务费。
然而,约定的劳务费并没有按时发放到村民们手中,而是一拖再拖。于是,彭思菊等491人在向该公司追讨劳务费55.23万元未果后,向荣昌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向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荣昌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多次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案件会商,调查核实案情、固定证据,最初决定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可随着进一步的了解,潘朗发现公司并不是故意拖欠工资,而是因为资金周转不灵出现了问题。于是他积极向公司释法说理,并想办法帮助公司周转资金。“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往那家公司跑。”
经过县检察院、县法律援助中心的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诉前和解,由公司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劳务费,村民们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要回了工资。
案子虽然结了,但潘朗仍不忘在繁忙的工作中挤出时间对村民们唠叨上几句:“兄弟,一定不要忘了签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不然要吃亏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