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江西省丰城市检察院开始实行看守所新收押人员“三日内必谈”制度,旨在通过驻所检察官跟新收押人员的直接沟通,及时发现问题,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强化监所检察监督。截止目前,该院驻所检察官已与859名新收押人员逐一进行了谈话。
对于看守所新收押人员,该院要求驻所检察官在三日内必须与其进行谈话,谈话内容系驻所检察官针对需要掌握的情况设计的8个必问问题,包括“入所前是否作了健康检查”、“入所后是否遭同监室人员欺负”等内容,既能及时发现侦查机关的不规范行为,也能反映看守所的管理是否到位。
为了不增加提押的工作量,谈话每天由驻所检察官直接到监室的巡视窗口进行,遇到重要情况需要处理时,再将其带至专门谈话室做详细笔录,一方面提高了谈话效率,另一方面也便于其他在押人员向驻所检察官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增加在押人员与驻所检察官接触的机会,弥补日常巡视检察的不足。另外,该院对驻所检察官的情况进行公示,新入所人员可以自主选择信得过的谈话检察官。
此外,该院还先后建立了新收押人员病患信息通报制度、新收押人员财物不规范扣押情况月报制度以及刑讯逼供证据固定制度等与之配套的联系沟通制度。在谈话过程中,驻所检察官会特别了解新收押人员是否被刑讯逼供。如发现有此类情况,检察官将立即对其伤情进行拍照,做谈话笔录,并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本院侦查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确保有效维护被收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陈颖琦)
·上海奉贤区检察院建立检察长谈心谈话制度畅通干群沟通渠道
·江西德兴检察院:廉政谈话制度 强化干警意识
·河南省新郑监狱建立健全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重庆市四中法院:推行“谈话制度”打好廉政“组合拳”
·浅议职务犯罪立案前发案单位敦促谈话制度
·建立廉政谈话制度之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