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是从外地来瑞昌务工的,但是由医患调处中心主持调解这次纠纷,保证了公平公正,我觉得值得信赖……”近日,来自安徽巢湖的吕先生,在与该市某医院达成赔偿协议后说出了自己的感想。据了解,这起纠纷是江西省瑞昌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作为“第三方”成功调解的第11件医患纠纷。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013年瑞昌市正式成立了九江市首个县级“医患调处中心”。该中心充分发挥独立的第三方调解的优势,通过“四个三”举措,实现了高位推进,有效调处的工作目标。
一是做到“三高”添置医调设施。今年一次性投入45万元对医调中心硬件设施进行全面升级,办公设施高标准,设置了80余平方米的调解室,配齐所有信息化办公设备;防范设施高标准,安装同步录音录像监控设备,并实现与医疗机构的联网;应急设施高标准,中心监控系统与110指挥中心联网,确保了应急快速反应。
二是建立“三套”医调运行机制。建立片区协助机制,全市划分北、中、南以及城区四个片区,每个片区指定2到3名司法所干警或律师为协助调解员;创建分级协调机制,根据纠纷规模,建立分别由市综治办、医调委主任、辖区司法所长三级协调办法;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协调基层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整合调解优势。
三是强化“三项”医调工作保障。制度建设保障,先后建立健全了《瑞昌市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实施方案》等7项规章制度;医调队伍保障,配备48人的医学专家库和18人的律师工作组;工作经费保障,财务独立核算,每年安排办公经费5—10万元;
四是实行“三免”医调为民政策。免费咨询,医调办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咨询,同时设有咨询热线;免费受理,一般纠纷1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受理;免费调解,针对纠纷特点组成专门调解组,有效融合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方法,无偿调处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检查、诊疗、护理等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自成立以来,瑞昌市医调中心共接待涉医纠纷来访咨询群众160余人次,受理医患纠纷案件12起,成功调解11起,另有1件正在调处之中,达成赔偿210万元,实现了“一升三降”,即:医患纠纷调解满意率上升,医患纠纷涉访率下降、医患纠纷涉诉率下降、医患纠纷行政处置率下降,走出了一条预防和调处医疗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新路子。(瑞昌市司法局 董彦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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