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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玉屏法院实行风险告知制度

2015-01-13 11:21:29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贵州日报 

  自1月起,贵州玉屏法院开始实行风险告知制度,告知案件当事人起诉案件风险,使当事人对法院工作增加更多理解和支持,避免社会矛盾激化和增多。

  该院在办理案件中了解到,部分案件存在被告下落不明、企业资产严重恶化,再加上普遍诉讼标的额高、被告负债数额巨大等情况,申请执行人心情急切,容易忽视案件本身存在的风险,有时花费大笔代理费、诉讼费,可能最终权利诉求不能得到完全实现。针对此类情况,该院在保障起诉权利的同时,充分进行释明,综合评判起诉必要性和风险性,再请起诉人决定是否起诉。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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