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随着全国反腐“打虎拍蝇”的深入开展,陕西省检察机关“反腐”力度空前。2014年,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53件1702人,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要案61人,同比上升10.9%。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1.4亿元。
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14年,我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高检院关于反腐败查办案件工作的要求,对腐败分子零容忍,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案必查,‘老虎’、‘苍蝇’一起打,既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为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据统计, 2014年,陕西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928件1334人,同比分别上升了19.1%和22.4%,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790.6万元,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609件,同比上升33.8%;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要案61人,同比上升10.9%。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5件368人,同比分别上升14.2%和11.2%,其中查办重特大案件数和要案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1.9%和33.3%,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216.87万元,同比上升71.9%。
2014年,陕西省检察机关在突出查办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同时,扎实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立案侦查发生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开发、教育等涉及民生领域贪污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268人,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案件103件119人。依法查办了一批发生在水利系统的系列腐败案件。全省反渎职侵权部门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渎职犯罪案件133件216人,占立案总人数的58.8%,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渎职犯罪案件42人,查办生产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犯罪案件47人,查办行政执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1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0人,查办专项资金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6人。
在加大反贪、反渎执法办案力度的同时,陕西省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先后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5名原厅局级罪犯和8名原县处级罪犯重新收监。“猎狐”行动从加拿大、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抓获、劝返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6人。(倪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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