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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县法院:做让人民信任的正义践行者

2015-01-13 08:45:39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人民法院辖区人口110万。通过连续三年的努力,该院先后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授予“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优秀法院”、“日照市信访维稳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法院有28个集体、42名个人获得县以上表彰奖励。近两年,该院年均审执结案件8000余件,比2012年前同期下降千余件。在这个案件呈几何态势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极为突出的大环境下,莒县法院如何实现案件数量下降、审判质量上升的呢?记者带着这样的疑问走进“莒文化”发源地。

  在莒县法院院长郑家泰心里,对法院工作一直有一个愿景:通过坚持群众路线,严抓自身建设,发挥审判职能,助力县域发展,解决百姓困扰,切实增进人民群众法治信仰,为莒县的法治环境、法治信仰的建立完善作出贡献。

  在这样的理念引导下,莒县法院真抓实干,通过“百案千村大巡讲”、“阳光司法面对面”、“治老赖,立法威,护诚信”等系列举措,切实减少了进入法院的诉讼案件,并在2014年实现了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3%、执行案件2572件、实际执行率达到70%、涉诉信访案件总量同比下降65%的骄人成绩,深受百姓欢迎。

  “打桩结网”

  不让矛盾纠纷出村镇

  2012年前,莒县法院受理各类案件年均超过万件,而且每年递增,其中大部分纠纷属于标的额较小、但当事人对抗情绪激烈、易引发上访的民事案件。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莒县法院以县域内10个人民法庭为主体,在辖区扎实开展了“打桩结网、防线再造”工程:在每个村庄发展一名村支部书记或者村委会主任作为司法联络员,由辖区法庭负责对他们进行定期法律培训与依法治村指导,称为“打桩”;通过在每村打桩,构筑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结成遍及全县的“矛盾纠纷过滤网”,谓之“结网”。

  法庭建“桩”结“网”,一方面能化解村内矛盾纠纷,另一方面也培养了大批能够积极化解矛盾的人民调解员、司法联络员,壮大了矛盾化解队伍。仅2014年一年,法庭干警进驻1026个村,培训村委会负责人2052人,1026个“桩”共解答群众咨询1.2万人次,成功诉外化解纠纷2680起。

  莒县是个农业大县,案件主要来自农村。农村两委成员是化解民间纠纷的主要力量。法官把威信高、能力强的两委成员发展成“桩”,主要培训他们调解农村常见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技巧等,通过宣讲、发放材料等方式,提高各“桩”能力,使他们能独立地化解村民的家常矛盾。

  “法庭给我们的帮扶真是好啊,原来很多不懂的事情,现在都弄明白了,村民一些纠纷我们都能自行处理了。”2014年11月21日,安庄镇南店村干部老鲍刚刚调解完一起邻里纠纷,心里很是有成就感。“原先,村民有个纠纷,我们都往法庭里推,主要是法律知识不够,怕处理错了惹埋怨。现在一些大情小理我们也懂了,处理起来心里也踏实,现在村里的矛盾纠纷明显减少了。”

  “莒县法院开展的‘打桩结网、防线再造’工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是新时期维稳工作的创举,值得全市政法部门学习借鉴。”前段时间,日照市委领导赴莒县法院检查指导维稳工作时对该院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均以简报的形式予以转发。市、县政法委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

  庭所联动

  打好化解纠纷“合作战”

  莒县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坚持将构建大和解格局作为“创稳”的重要机制。注重借力引援,避免“唱独角戏”,积极邀请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民间权威人士等参与化解矛盾,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

  为规范联合调解机制,各法庭相继联合司法所制定了《法庭、司法所 “庭所联动”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联动调解规程、整合了调解力量、提高了调解效果。《实施方案》首先确定了“庭所联动”机制运行模式:各村委会排查矛盾纠纷并自行调处,无法调处的由司法所介入,司法所依然无法调处的移交法庭;二是建立纠纷信息共享机制:镇调委会每半月、村调委会每周集中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并将信息上报司法所、法庭,法庭指导各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建立“庭所联动”调解机制:司法所在法庭设调解室,及时调解法庭诉前转办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的,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功的,再转入诉讼程序。

  洛河镇司法所长王立武对法庭与司法所联合调解的做法深有体会:“在法庭的指导帮助下,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轻松多了!”王立武是洛河法庭庭长王艳民的“解纷搭档”。不管谁手里有了疑难矛盾,都会及时邀请另一方参与,有了“强强联合”,再难化解的纠纷大都会迎刃而解。只2014年,两人就联合调解了近100起案子,调解成功率达90%。

  前段时间,陵阳镇陵阳村孙某所有的一棵大树被风刮倒,砸到了邻居刘某的一间房,刘某找孙某赔偿,孙某以天灾为由拒不赔偿,矛盾一度升级。接到求助后,法庭干警联合镇司法所长第一时间深入纠纷现场,实地察看了损害情况,对双方进行了分别调解,在干警耐心的思想工作下,孙某最终答应以那棵大树外加200元钱对刘某进行赔偿。双方均表示满意。

  自“庭所联动”机制运行以来,共提前化解矛盾纠纷3568件,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100余万元。

  全程面对面

  拆掉群众内心藩篱

  “俺以前真是误会法院执行干警了,以为是法官不给用心执行。今天与法院干警‘面对面’交流,了解了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又跟着他们跑了一圈。他们也真是辛苦。以后我的案子就是执行不出钱来,我也不会再怪法院了。”2014年11月24日,申请执行人马某通过与法院的“面对面”,终于解开了心中疙瘩。

  马某说的“面对面”即是“调查取证面对面”、“庭审质证认证面对面”、“执行听证面对面”、“诉讼费用核对面对面”等一系列措施。通过面对面交流、沟通,拆除那些横亘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各种藩篱,调查、裁判过程让当事人全程参与,实现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正义”。

  2012年前,莒县法院每年办万余起案件。干警们加班加点,超负荷运转,但每到年底党政部门接受民主评议的时候,排名总是上不去,着实令干警们委屈。

  到底是什么原因?是办案质量不高,还是干警不廉洁?郑家泰决定围绕这个“谜”进行调研。

  通过走访了解,结合每周三雷打不动的“院长接访日”,郑家泰发现了问题的症结:与当事人沟通少,法官与当事人、当事人与法律程序之间竖有“隔离墙”。

  “一方面是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意阻碍法官接近事实、遮蔽事实,另一方面是法官司法理念僵化,习惯于坐堂问案,怠于发现事实。”郑家泰说,“我们要拆除横亘在案件事实与法官之间的各种‘隔离墙’,促使最大限度还原案件事实、科学分配证明责任,从而有效提高司法公开性、公正度和公信力。”

  “阳光司法面对面”活动随即全面启动。

  每周三的“院长接访日”,莒县法院的各位院领导都坚持有访必接、雷打不动,2014年全年接访当事人745人次,解决问题409件,成为百姓心中可以诉说、解决忧虑的重要渠道。

  就在采访当日,记者在法院偶遇一名老太太,一边大声喊着:“第一院长!第一院长!”一边步履蹒跚朝郑家泰走来,并紧握住他的手不放,表示感谢。这样的场景、这样的称呼,是百姓对法官满意、对法院信任的真情流露。

  郑家泰坚信,案件事实真相在现场。他要求法官们积极深入纠纷发生地,凡是相邻纠纷、房产、土地纠纷,承办法官都要到现场进行勘验,实地测量核实,多方听取周围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甄别判断,最大限度接近事实和社情民意。在调查取证时,要求双方当事人均到场,还可以根据情况邀请村委会成员、社区工作人员、乡镇司法所人员等到场见证,当场固定证据,提高调查取证的公信力和认可度。

  面对执行案件,莒县法院从内部针对执行人员加强制约,改“背对背”方式调解为“面对面”谈判,减少当事人对法官产生“吃拿卡要”的怀疑;从外部,积极采取“凌晨行动”,每周有两个工作日,执行法官都会采取凌晨四点开始执行活动的方式,打“老赖”一个措手不及。

  这一周两次甚至三次的执行行动,无形中让执行法官每年多了五六十个工作日,而换来的是2014年,莒县法院共执结2572件案件、执行到位6239万元、10名法官实际执行过100件的丰硕成果。

  诉讼费用也是当事人非常关注的热点。莒县法院实行“诉讼费用核对面对面”,要求法官在审结或执行一起案件时,与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诉讼、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当事人与承办法官在核算清单上签字、确认,防止有些代理人假借法官名义索要钱财,实现让当事人“见证正义”。

  扩大审判效果

  服务县域法治发展

  2015年1月9日,韩某某等36名原告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而这起案件从原告因拿不到工资而集体赴县政府上访,到案款发放完毕只用了短短两天。

  2014年2月,原告韩某某等36人到被告陈某某开办的工厂务工。原、被告约定计件工资,每月工资次月支付,后被告一直拖欠原告等36人的工资款未付,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陈某某给原告各自出具欠条一份。

  2014年9月12日,该案经莒县招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约定陈某某于2014年10月12日之前支付韩某某等人拖欠工资总额的50%,剩余部分于2014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完毕。

  后因被告未按约定履行支付欠款义务,原告集体向莒县人民政府上访。莒县法院受理诉讼后,快审快判快执此案。本着为百姓解忧、助政府“维稳”、建设法治理念,执行法官多方协调,通过查封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扣押变卖其现有的部分财产等形式,迅速为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一起群体性事件。

  莒县法院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宣传,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栏、大屏幕、小册子、微博、微信等载体进行高密度、全方位法治宣讲;与县电视台合办《法治在线》栏目,已播出18期,被省、市电视台采用12期;编印宣传册3万份,办案法官随身携带,每到一处办案,即向群众讲解发放;选取100个已审结的刑事、民事、商事典型案例,印制2万本案例精选,由法官依托“百案千村大巡讲”活动,为百姓普法,有力推动了法治莒县建设。

  郑家泰在谈到今年法院工作时,这样说:“现在改革处于攻坚期,社会处于转型期,矛盾处于多发期,仅就莒县而言,案件将长期处于上升势头,不但数量增多,更有化解难度的增大。基层法院要努力使干警主动作为、发挥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积极探索服务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园区建设新路径,积极参与社会化调处中心运行,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发生;要进一步强化与当地党委政府、村两委干部、司法联络员的协同、配合,大力提高诉外解纷的比例,切实做好简易纠纷的即立即调、即审即执工作;要在重要经济社会活动场所建立司法信息终端,增强全社会防诈骗、防欺诈、防“老赖”的意识和能力,让违约失信者付出不可承受的经济成本和诚信代价;要深化阳光司法,运用外网、微博、微信等平台,有序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接受群众全方位监督,以监督促公正、保公正,打造莒县法院的司法公信和权威品牌。”(刘曼 闫继勇 张玉刚 张兴奎 刘学华)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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